湖南98%以上的中小企业享受税收减免和出口退税

2014年04月08日 16:08   来源:湖南日报   

  据省国税局今天发布的数据,去年以来我省国税部门加大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大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发展,其中98%以上的中小企业享受了税收减免和出口退税,7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

  数据显示,2013年我省国税系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残疾人就业等各项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收74.57亿元,实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42.6亿元,办理出口退税78.57亿元,惠及了占纳税人总数98%以上的中小企业。

  从去年8月1日起推行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试点纳税人中85%以上是属于小微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从去年8月到今年2月,97%左右的试点纳税人税负持平或不同程度下降,共减税10.47亿元,平均减税幅度为46.2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应税服务增加进项税额抵扣5.79亿元,以上两项纳税人共减轻税收负担16.25亿元。

  在针对小微企业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共对18.4万户小微企业免征发票工本费977万元,去年为1.86万余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0.55亿元,有13万户个体工商户因起征点上调而免征增值税,全省超过70%的个体工商户处于增值税的起征点以下。

  为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的现实困难,国税部门还联合交通银行、长行村镇银行创新开展“税融通”业务,为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由银行提供其所纳税额3-8倍的信用贷款。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494户企业获批授信额度31亿元,发放贷款近20亿元。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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