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郑州交巡警一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不时有人拿着别人的驾驶证来代扣分。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只要未扣满12分,第二年又是“一条好汉”。2013年1月1日起,“史上最严交规”对驾驶员增加了扣分项目,加大了扣分力度。滋生了“你交通违法,我替你受过”的非法中介驾照销分行业。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就123号令实施效果、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问题回答媒体提问时表态,针对越来越猖獗的“买分卖分”现象,将加大对违法图片的审核力度,核实前来处理违法的驾驶人和违法当事人是否一致,打击非法中介,遏制“买分卖分”现象。昨日,大河报记者走访了解到,替人销分的现象普遍存在。郑州交警部门透露,警方拟研发“违法扣分取证系统”,针对前来处理违法的驾驶人采集现场照片,一旦发现非法中介多次替人销分,将对这些非法中介人员录入黑名单进行处罚。
【严规】窗口缴罚款将严格对比驾驶人图像
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遏制“买分卖分”现象,除准确采集驾驶人图像等信息外,将加大对违法图片的审核力度,核实前来处理违法的驾驶人和违法当事人是否一致,以此杜绝非法中介“顶包”等现象,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处理交通违法记分,严格撤销交通违法记分的审批权限。对存在以罚款代替记分、违规变更违法记分、内外勾结谋取私利、办关系案和人情案的,一律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法】每天处理200多人违法,有六七个是非法中介
昨日上午,在郑州交巡警一大队违法处理大厅,记者注意到,市民刘先生出示的行车证显示车主姓胡,此前有三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一条是闯红灯被记了6分。刘先生说,这辆车是他妻子的,她也有驾照,由于不常开车,平时这辆车都是他在开,这些违法记录都是他在驾车过程中不注意造成的。
记者看到,工作人员小李在确认对方的行车证、驾驶证等信息后,让对方签了一份违法行为确认书和3条交通违法记录的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刘先生摁上手印。
“来处理交通违法的几乎都是替别人销分的。”小李说,大多数人驾驶证分值被记满后,都是向亲戚、朋友、同事借驾照扣分,其中还不乏一些非法中介公司买分卖分的行为。
小李说,在平时的工作当中,一些非法中介帮人代扣分,这些人一眼就能认出,比如:当交通违法处理人来窗口处理时,处理人根本说不清车辆具体有几个违法记录,往往要求只处理某一条,处理人也不清楚车型和车辆所有人相关信息。
“每天处理200多人的交通违法,有六七个是非法中介,虽然能辨别哪些人是非法中介,但对方出示的行车证、驾驶证都没问题,只能按规定受理。”小李说。记者从郑州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买分卖分的非法中介主要集中在互联网上。
“郑州处理交通违法的原则是,谁来处理,扣谁的分。”郑州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存在的难点是通过违法证据照片无法确认驾驶人,如果前来处理的驾驶人承认确实是其本人交通违法,民警无法判断是不是事实,只能对前来处理违法的驾驶人进行处罚。
“郑州现有的电子眼只能抓取车辆尾部特征及红绿灯、停车线信息,抓不到车辆前部车内驾驶员的清晰图像,因此在取证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该负责人说。
【建议】增加技术识别
对此,不少网友建议,要想解决“买分卖分”现象还要从技术上下工夫。
有业内人士表示,有的国家电子眼拍照作为交警的处罚依据时,除拍下车牌号,还必须拍下驾驶员的容貌,只有同时具备这两张照片,才能据此进行处罚。建议有关部门从技术层面入手,增加驾驶人的图片识别技术,减少代扣分现象的发生。
@网友许智国说:代扣分助长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要想遏制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力度处理“买分卖分”者,一经发现吊销买卖双方的驾驶证,终身不得考取驾照,从而减少驾驶者的违法行为。
【措施】郑州正研发取证系统
昨日,记者从郑州交巡警支队了解到,为打击买分卖分的行为,郑州交巡警支队结合业务现状,拟研发“违法扣分取证系统”,在不增加窗口工作人员压力的情况下,该系统可实现当事人身份的核查和扣分证据的采集。工作人员通过扣分取证系统,采集所处理违法记录所对应驾驶人的身份证、行车证、驾驶证证件照片,采集当事人的签名信息,拍摄当事人的现场照片。扣分取证系统每天统计出当天办理业务中需扣分的违法记录条数,已采集证据的违法记录条数和未采集证据的违法记录条数,便于抽查和监管,可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买分卖分”现象。
“该系统主要对前来处理违章的驾驶人进行图像留存记录,分析驾驶人处理违章的次数,一旦发现非法中介多次替人销分,将对这些非法中介人员录入黑名单并采取一定的措施。”该负责人称。
【提醒】“代人受过”或影响个人诚信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早在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而在去年12月,公安部交管局公开表示,警方将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因此,车主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后,应接受再培训、再学习,以改进和完善驾驶技能,“买分卖分”的行为只能让驾驶人心存侥幸。
相关负责人表示,假如今后个人诚信体系建立起来,这种交通违法的扣分将纳入其中,到时就会对出借驾照的人的信用产生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