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控烟条例草案今日公布 办公室内或全面禁烟

2014年04月11日 16:27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公共场所是否还设吸烟区?发现违反条例的吸烟行为如何处罚?相关部门如何受理市民的举报线索?

  面对一系列的疑问,《法制晚报》记者专访了负责起草意见稿的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其中的重点条例和立法的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据悉,意见稿目前并不是最终定稿,在意见征集结束后,或将参考市民的声音对条文进行调整。

  公共室内全面禁烟 违规设吸烟区最高罚3万

  ●条例内容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已划定的吸烟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该场所的经营管理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

  权威解读

  照意见稿的规定,今后室内公共场所将不再设立吸烟区非吸烟区,只要被设定为室内的范畴,就一律全面禁止吸烟。

  在上述这些场所中,吸烟最为普遍的是在办公室会议室以及公交车的站台等地。

  室内全面禁烟,公司白领、公务员们休息或者加班时,如果想来上根烟解解乏怎么办?

  机关企业可以在公司或者单位的室外露天场地,按照送审稿中的规定,设立室外吸烟区。

  而就公交站台来讲,相关部门可以在室外站台设立吸烟区招待烟民,吸烟区外的地方一律禁止吸烟,而大部分的室内地铁站台仍是全面禁烟。而室外吸烟区也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远离人员密集地区并在显要位置标识“吸烟有害健康”,违规设立吸烟区的相关单位将被处最高3万元罚款。

  全民参与控烟 市民可电话举报

  ●条例内容

  人民政府设立统一的吸烟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实名投诉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向该场所经营管理者投诉,要求该场所经营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

  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管理者,并留存和提供有关证据。

  权威解读

  全面控制烟害、保障人民健康,是全社会的任务,在政府主导之外,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在禁烟的处罚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由市卫生部门,具体是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的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处罚。

  对此,负责起草意见稿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负责落实控烟条例,控烟条例实施后,在街道乡镇一级的政府就要负责在本辖区内进行室内禁烟的落实以及室外禁烟区的管理与设立,按照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而公民个人,一旦发现违法吸烟的情况,既可直接制止,也可向经营场所管理者投诉,同时还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电话举报。实名投诉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在现实情况中,有的时候可能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吸烟者违规吸烟的情况已经发生完毕,那么公民可以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经营者进行举报,由后者提供他们对吸烟者是否进行过劝阻的相关证据,如果没有就要进行处罚。

  在禁烟的处罚方面,意见稿规定还是单一制的管理,即市卫生局以及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处罚。

  公共场所点烟 并非“一点即罚”

  ●条例内容

  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权威解读

  如果是在餐厅习惯性地点烟或者在禁烟区吸烟被执法人员碰上,执法者还是会先提醒吸烟者此处为禁烟区,如果吸烟者马上熄灭烟头,则一般不予罚款 。

  但如果经警告后还是在禁烟区点燃香烟的就要进行处罚,拒不改正的最多可以处以200元的罚款。

  对于更为激烈的行为,该意见稿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者须劝阻吸烟 否则最高可罚1万

  ●条例内容

  禁烟场所的经营管理者需对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的吸烟者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有权要求其离开或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权威解读

  在此次控烟条例征求意见稿中,除了规范政府部门的控烟职责外,加大了社会力量对控烟的监督,其中对于公共场所经营者参与控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按照意见稿规定,像餐厅咖啡厅等餐饮场所的经营者,不仅要设置禁言标识,设立禁烟检查员,还要逐步安装能够有效监控吸烟行为或监测烟草烟雾的设备设施。

  此外,还要对在禁烟场所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并留存相关记录,否则,一旦其他客人对吸烟行为进行举报,就会对该经营场所的经营者进行最高1万元的罚款。

  对于留存记录的方式,最理想的是录音和录像证明对吸烟者进行过劝阻,但在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餐厅或者餐饮经营者的纸质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上述证据都不具备,就要面临相应处罚。

  从源头减少烟草供应 提供戒烟医疗

  ●条例内容

  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规范全市烟草销售管理,逐步减少烟草专卖销售网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戒烟咨询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治疗。

  权威解读

  对于控烟,在“禁”的同时,还要进行疏导,再加上从源头进行管控,以达到全方面的控制效果。减少销售网点可能是通过控制审批和逐渐关闭烟草销售网点的方式来实现,具体措施还需进一步研究。

  此外二级以上医院将会设立戒烟门诊,但戒烟门诊是否会纳入到医保,目前仍在研究阶段。

  医疗机构是否全面禁烟?

  ●条例内容

  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吸烟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权威解读

  作为医疗机构,部分人认为这应该是最为严格的禁烟区域,不管室内还是室外,一律禁烟才能避免对病人产生不良影响和避免因烟火产生的危险发生。

  但是根据此次意见稿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场所是可以设立吸烟区的。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对这个问题,在立法阶段争议很大,市政府相关部门也很希望通过此次征集意见来听取市民的想法。

  这个规定是为了解决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现状问题,不少病人的家属和看护需要在医院等候很长时间,如果室内室外全面禁烟,对于一些人的情绪排解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符合人性化的管理需要。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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