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近年来,广州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一些如“家教学校”、“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涌现。
近日,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广州培训机构办学成本过低,只要一元就能够获取“合法”身份,只要自有或者租赁一定面积的教学场地,以及数名专职教学人员等条件,并不需要任何的担保或保证金,就可公开对外招生,没有任何部门监管。有的培训机构从申报、组建到开张营业,不过几天时间。特别是广州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后,广州不再设超范围经营。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士则建议广州进行立法,向上海等先进城市学习,专门出台广州市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以及规范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要求,明确门槛和各个部门的职责。
零门槛
一元就能开办一家培训机构
近年来,广州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尤其是教育部门明文规定各类学校不得举办培训班、兴趣班后,使原本属于学校教育份额的这些内容转向市场,一些诸如“家教学校”、“培训中心”、“教育辅导”等教育培训机构大量涌现,特别是一到寒暑假,形形色色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更是大量出现。
有熟知内情的业内人士透露,广州教育培训行业由于没有任何监管,至少存在诸如过于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办学条件,缺乏教师规范管理,教学效果存疑等各种问题。其中大多数培训机构的办学主体并不具备办学资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证和证明材料。大多数培训机构最初都是在工商部门注册一个教育咨询公司,然后就打“擦边球”非法开设培训班。
但是国家明文规定“任何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均不具备办学资质,更无权办班招生。”由于工商和教育部门各执一词,目前存在监管空白,导致这种违法办学的公司蓬勃发展。这些培训机构没有正规的办学条件,管理模式比较松散。为赚取利润,没有条件的也要开培训班,造成各类培训班良莠不齐、鱼龙混杂。
由于我国目前的教育法律体系中对教育培训机构师资要求及处罚的规定存在模糊地带,这就造成行业内的师资水平出现较大偏差,绝大多数机构并未建立稳定的专职教师队伍,而是采取临时聘用的形式招聘兼职教师进行授课,授课教师不具备教师资质是“家常便饭”。
广州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副主任李兆平介绍,教育培训行业乱收费问题一直是市民投诉的焦点问题。目前针对教育培训行业,相关部门并没有制定严格的收费标准。一些培训机构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经营者定价的基本规范,盲目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同时由于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乱收费现象大量存在。除了学费收取混乱、无统一标准外,培训机构往往会推出“试听”课程,并承诺试听“不满意则退费”,实际情况却多是敷衍塞责,真要退款却远没有那么简单,要么提各种条件,要么在各个部门间“踢皮球”,拖到时间超出承诺范围,消费者便投诉无门。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隐性收费现象。一些培训机构事先与家长约定的价格是较便宜的,看似合理,但是在培训过程中又以各种理由增加收费。还有一些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随意向学生兜售培训资料,不断用这些资料来获取钱财。
据悉,自从广州今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后,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仅对申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且不设置最低限额(不得为零)。这意味着,在广州只要一元就能开办一家培训机构。
“现在改革亮点是取消经营范围的核定,就是说执照上没有经营范围了。比如原来干餐饮,现在转战皮鞋行业。按照以前的公司法,肯定是违规,属于超范围经营了。但是现在有的大类都不写,除了国家规定的那18个项目必须要写,比如金融、证券、股票交易等,涉及到国民经济关键行业的,其他都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鼓励自由经营,都不用写了。”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介绍,这意味着现在都没有经营门槛了,只要登记就行,但是在经营的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会有相应法律法规来规范。
“这是时代的进步,但法律法规跟不上。法的天然滞后性要求立法部门顺应时代发展,迅速做出反应,调整变化中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如此说到。
缺监管
教育部门只管有办学许可证的
据介绍,目前广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成本过低,但是收效快,导致市场“迅速膨胀”,鱼龙混杂,乱象丛生,导致相关投诉居高不下。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透露,就算是号称“全球英语培训领先者”的华尔街英语,也有不少消费者进行投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12345投诉举报热线全部转交给教育部门来处理。
广州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12345开通(2013年12月28日)不到4个月,热线接到的关于各类教育培训的投诉有959单。其中华尔街英语“独占鳌头”,达到92单,占比接近10%。
广州市工商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相关人员介绍,从2013年4月到今年4月的一年时间里,广州市工商局接手处理的关于华尔街英语投诉的数量就超过150宗。12315中心共受理有关艺术培训机构的案件共有75宗,其中,申(投)诉41宗,举报34宗,申(投)案件主要反映商家无故更换老师或者更改上课时间、商家迟迟未开课或无故停课、实际情况与商家承诺不符、符合退款条件但商家拖延不退款;举报案件主要反映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
在这些投诉的案例中,有市民反映,越秀区某琴行涉嫌无照经营,主要从事钢琴培训服务,内有3架钢琴。该琴行所在地是普通居民区,该琴行已对外经营有大半年时间,经常制造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营业面积50—60平方米,有3—4名工作人员。工商部门经检查,该琴行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备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行为,工商对琴行实际经营者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王小姐在某艺术团报名参加培训,花费19800元,有收据和协议,商家承诺在培训中途觉得课程不合适,可以退学和退款,她觉得该商家的课程不合适,联系相关人员反映要求退学和退费,商家同意退学和退款,但需要收取其他手续费,她认为不合理,并称当时需要支付学费后才可以看合同。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介绍,目前工商部门不再处理教育培训类的投诉纠纷,广州市消协也没有办法进行调解处理。这些投诉举报全部直接转到广州市教育局。而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则称,他们只对在教育部门申报了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对其它投诉不负责监管。但是广州大部分办学机构均没有办法申报办学许可证,也就是说,大多数市民遭遇纠纷时将没有任何政府部门进行监管。
有业内资深人士介绍,目前相关的行业法规、限制条例等并未适时出台,对相关办学主体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这就直接导致一些不具备办学资格的主体进入教育培训行业。
据悉,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一个合格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要开班办学,至少要拥有五个证书:民政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发改委审批的收费标准证明;税务登记部门审批的税务登记;质量监督局审批的机构代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验合格报告书。而其中恰恰没有教育部门应该审批的证书。
正是由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牵涉多个审批部门,超行政许可、超职能业务范围审批,许多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打起了非法的“擦边球”,许多机构干脆以“挂靠”为名,开班办学。或者以跨区办学、将教学点分散在不同区市办学,以此来逃避管辖权限,给查处工作带来极大麻烦。
“究其深层次原因正是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各部门管辖职责不明,互相推诿,出现管理的‘真空地带’。”有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政府对教育培训行业的监督监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并未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认证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民办教育机构日常监管的缺失,导致了培训市场的混乱。同时,教育培训行业的各认证监管部门并没有处罚权,整个行业监管力度不大,如何加强行业内部的系统监管已经迫在眉睫。
■他山之石
上海:出台登记办法 规范登记要求
据悉,去年7月份以前,上海跟广州目前的情况一样,许多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无法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不少公司注册业务为“文化咨询”,做的却是教育培训。一大批经营性民办培训公司的运作长期处于打“擦边球”不合法的状态,他们预收学费后突然倒闭、甚至携款潜逃这种突发事件较多。
但是从去年7月20日开始,上海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施行登记准入制度。由工商、教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制定地方法规,名称就叫《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和《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需要征求上海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意见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才能从事经营性培训活动。其他公司不得以教育咨询或教育类家政服务等名义变相从事经营性培训活动。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在其住所之外从事培训活动的,应当依法向分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设立分公司”申请,取得《分公司营业执照》后,依法开展培训经营活动。
按照规定,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不得从事与学历教育相关的教育培训项目;应依法设立本单位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并在办学过程中按规定使用专用账户进行学杂费资金的缴存和收支管理;招生时应与培训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签订规范的《培训服务合同》;聘用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任职资质,聘用外籍教师或外籍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办理聘用外籍人员来沪就业的许可;发布招生广告前,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备案。
上海市工商局对于不遵守新办法的民办培训机构,工商部门将责令其整改。若拒不履行相关义务者,将依法对其处以人民币1万至10万元不等的处罚,并责令其不准再招收新学员。上海市的1600余所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始实行设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以此实现在产生纠纷时对学员的托底化保障。
■专家说法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
加强规范管理
健全竞争机制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钟秉林认为,长期以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性质、经营模式、监管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民办教育培训陷入了一方面因旺盛的多样化教育需求而蓬勃发展,一方面却因质量良莠不齐、“乱象频出”而招致社会诟病的怪圈。
钟秉林介绍,必须要转变教育观念,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角度认识教育培训市场的重要性,突出培训教育的特殊功能。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健全竞争机制。政府是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和竞争秩序的维护者,也是教育培训成果的购买者。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规范管理和市场竞争机制,建立信息服务系统,为教育培训机构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快教育培训体制的改革,探索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构建多元化的教育培训市场体系。要制定相关标准,开展质量评估,加强市场监管和机构认证工作,完善教育培训行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避免教育培训市场的无序竞争。
最后要加强师资能力和教育资源平台建设。要尝试在高校设置教育培训的专业方向和研究领域,加强教育培训市场理论和培训规律、模式及质量评价方法的研究,培养专家型培训者和职业化培训队伍。要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教育培训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策划:谭亦芳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成希 实习生 魏婷 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