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起诉威立雅公司要求赔偿1元精神损失费

2014年04月14日 20:48   来源:人民网   

  4月14日下午,兰州市民吴天英向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提供其近一年来水质检测的真实数据,并进行民事赔偿和公开道歉。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已经收下吴天英的起诉材料,但暂未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状称,“被告在饮用水被污染后,并没有及时通知原告,也未向原告道歉,承担应承担的责任,还给原告增加了不必要的生活用水开支,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作为商品提供者未能主动履行他们的法律责任,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 吴天英说。

  鉴于此,原告方要求被告提供近一年来水质检测的权威数据,以书面方式明确告知原告什么时候生活用水可正常饮用,赔偿原告因此增加的不必要生活用水开支。同时,原告要求被告为原告和其家人在原告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承担全部的体检费用,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元,在全国性的媒体上向原告及其家人赔礼道歉。

  4月14日下午,吴天英来到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向该公司递交了《关于要求限期提供饮用水数据及承担赔偿的律师函》,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也签字确认收到律师函,称将把投诉人的诉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吴天英还向甘肃省环保厅投递了行政投诉状,要求依法调查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向他提供被污染的生活用水问题,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处理结果和调查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投诉人,同时也以书面方式告知投诉人生活用水是否可以饮用。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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