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水源地保护相关办法1997年出台 未执行到位

2014年04月15日 09:49   来源:法制日报    赵志锋

  《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早在1997年就已出台,用于保护兰州唯一的水源地。这次苯超标事件暴露出这些规定并未完全落到实处,执行并未到位

  今天上午,甘肃省兰州市政府发布通告称,从今日7时开始,对西固区解除应急措施,停止应急拉运送水和瓶装水、罐装水的免费发放,市民可以放心安全饮用。

  该通告意味着,自4月10日兰州自来水发生苯超标事件后的第五天,全市自来水全部恢复正常供水。

  “尽管今天全市供水恢复正常,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危险还没有过去。”今天上午,兰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称,该市只有一个自来水水源地,没有任何备用手段,一旦自流沟发生意外,全市也将面临降压供水的局面。

  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兰州市全面恢复供水后,甘肃省、兰州市的环境监测部门仍24小时专人值守,对环保工作人员现场采集的样品及时监测。

  苯超标的应急处置工作告一段落,但该事件也为兰州敲响了警钟:虽然贵为黄河唯一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但却不得不面临着这样一个尴尬:全市只有一个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记者采访获悉,近年来,有关尽快建立兰州第二水源地的呼声一直没有间断过,直到这次事件的发生。断水数天的惨痛教训,不知能否将该呼声尽快变为现实。

  曾两次整治涉污自流沟

  4月13日下午,兰州市政府公布了导致该市自来水苯超标的直接原因,系水厂自流沟内水体被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污染。

  对于含油污水的来源,通报初步判断,原兰化公司于1987年和2002年分别发生物理爆破事故和管道开裂着火事故,有34吨渣油及大量消防污水渗入地下,污染了自流沟周边土壤。

  这也意味着,如果该原因被最终查明证实,那么兰州的唯一水源地、唯一水厂早已被渣油威胁了长达20多年,如果监管不到位,随时都有可能渗入自流沟内发生事故。

  在今天召开的发布会上,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抢修组副组长冯乐贵介绍,该事件中被污染的3号、4号自流沟将弃用,目前已经开工建设铸铁管线,全封闭的铸铁管线将成为新的“自流管”。

  发布会后,冯乐贵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证实,事件发生前,兰州市相关部门曾对自流沟周边进行过两次整治,但具体时间他并不掌握。

  兰州当地媒体早年前的一篇报道印证了冯乐贵所言为实。该报道称,2008年4月,兰州市投资1.5亿元,用于彻底清理整治自流沟,并拆除水源保护区内8万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

  对于整治的原因,有关报道称,上世纪70年代以来,在自流沟两侧25米的范围内,出现了一些民用建筑,影响到了一级水源保护区的供水安全,甚至有人将大量生活污水排入自流沟。

  据了解,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前身为兰州市供水公司,1955年开建时,铺设了两条四孔生产输水自流沟,主要作用是向第二水厂输送一次沉淀水。

  2007年11月,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曾坦承,素混凝土浇筑的自流沟使用了50多年,本身已不太安全,如果受到外界的扰动,很有可能造成沟渠损坏断流停运,将对城市安全供水造成重大影响。

  上述信息表明,不管是政府,还是水务公司,都意识到了“服役”超过半个世纪的自流沟存在隐患,但污染事件还是发生了。

  保护规定未落实

  据了解,兰州作为甘肃省会城市,早在1997年就出台了《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用于保护位于西固区西柳沟的兰州唯一的水源地。

  2010年,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该修订版目前仍在实施。

  办法明确要求,兰州市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信息定期通报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发布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

  对于此次引发水危机的自流沟的监管,办法也有规定,自流沟实行封闭管理,市、区政府负责周边环境整治和管理,供水单位负责封闭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由此可见,对水源地进行监管,向社会发布信息,是兰州市环保部门的法定职责;而对自流沟的监管,也是政府和供水单位的法定职责。

  办法还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各级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应当限期治理或者责令停业、关闭、拆除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明确,因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和水环境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即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情节严重的,处两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见,兰州市水源地保护早已有法可依,但缘何却有“法”无威呢?采访中,记者获悉,这次苯超标事件也暴露出了这些规定并未完全落到实处,执行并未到位。

  开辟第二水源地迫在眉睫

  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发生以后,因为没有第二水源地,导致城区300多万人正常饮水出现困难,最严重的西固区,从4月10日事发,直到今天早上才恢复正常。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甘肃两会上,有甘肃省人大代表曾联名提交了《关于请求支持兰州建设第二水源的建议》。该建议认为,兰州市水源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兰州取水口上游及周边现布局有化工企业数十家,对城区供水构成了潜在威胁,一旦发生化工污染,将造成极为严重的社会后果。

  这份建议称,兰州市城区是以黄河水作为主要水源,由于供水水源单一,难以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开辟第二水源地非常迫切。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凡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均要开辟第二水源。目前兰州市常住人口362万人,流动人口近100万人,至今尚未建设第二水源及替代水源。

  建议还认为,目前兰州供水管道等设施普遍老化,现有供水能力已不能保障城市发展用水需求,急需调整和完善城市供水结构和设施。

  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今年也提交了《关于从刘家峡水库调水,建设兰州城区第二水源地的提案》。提案认为,根据兰州市的实际情况和周边环境,从刘家峡水库直接向市区调水的条件成熟,技术可行。同时,刘家峡水库水面高于兰州市黄河水面200米左右,直线距离约32公里,通过采用全封闭管道或隧道和管道结合等方式,可自流引水至兰州城区,无须水泵提升,完全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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