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安徽省调查总队4月14日发布数据,3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1%,涨幅比上月高0.3个百分点。一季度全省CPI累计上涨2.0%。
3月份,食品价格上涨4.0%,影响CPI同比上涨约1.35个百分点。其中,鲜果、鲜菜、液体乳及乳制品、水产品涨幅居前,分别上涨41.3%、11.0%、10.6%、4.3%,合计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4个百分点,占CPI同比涨幅的近7成。而粮食价格涨幅趋缓,同比涨1.8%,油脂价格下降6.8%,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4.9%。
当月,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3%。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3.1%,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2.2%,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4%。由于旅游旺季到来,旅游价格同比上涨10.3%。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3.1%。其中,酒类价格下降10.5%。
据国家统计局安徽省调查总队分析,在3月份2.1%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2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9个百分点。 3月份CPI同比涨幅比2月份增大的主要原因是基期价格相对较低。
从环比走势来看,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6%。随着节日因素弱化再加上供应充足等原因,当月主要食品价格多呈不同幅度下降,食品价格环比下降2.3%,影响CPI环比下降约0.81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