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涉嫌强奸小学生被拘半月
因为鉴定结果显示其DNA出现在受害人下体血样中,六安市舒城县农村小学教师侯圣高涉嫌强奸小学生被警方刑拘。然而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随后进行的重新鉴定显示,受害人下体血样中并未出现侯圣高DNA成分,侯圣高也很快被放出。
昨日,六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解释称,因实验污染导致鉴定失误。对于鉴定失误给当事人带来的各种损害,他们表示诚挚道歉,今后将引以为戒。
恢复名誉后,侯圣高准备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傍晚来电
从1984年开始,侯圣高就是六安市舒城县一个农村小学的教师。他教过语文、数学,也担任过教导主任、校长和中心校总务主任等领导职务,但始终没有离开过三尺教桌。
2008年,他觉得自己年龄大了,于是回到离家不远的一所小学,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原本以为,再干个一年半载,他就能从家门口的这所学校退休。但在去年12月8日的傍晚,一个电话打破了生活的平静。
“侯老师,可方便到我家里来一趟,有事要找你商量。”来电显示的是个陌生号码。但对方说是邻村的方明后,侯圣高知道此人,便回应道:“有什么事电话里说,我正在家忙呢!”
方明没有多说,侯圣高便挂断了电话。半个小时后,侯圣高看手机里有个未接来电,还是方明打来的。侯圣高回了过去,对方说:“我孙女受到侵害了,她说是你干的。”侯圣高一听火冒三丈,在电话里大骂方明“栽赃”“诬陷”。
一份DNA鉴定
那天上午,方明本来在外面玩,他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说,12岁的孙女芳芳下体有血。方明匆匆赶回家,在两位老人的询问下,芳芳说是被学校的侯老师(侯圣高)弄的。随后,他和妻子先后把芳芳送到舒城县医院和中医院做了两次检查,得到的结果是下体有血,“可能受到侵害”。
当晚9点,舒城县公安局民警赶到侯圣高家中。“我身正不怕影子斜,套着袄子就跟他们去公安局了。”4月13日下午,侯圣高对记者说。
公安局里,民警向他详细询问了前一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侯圣高矢口否认自己对芳芳实施侵害。第二天晚上,因证据不足,民警将侯圣高送回家。
这之后的一天中午,侯圣高见到一位男子给芳芳送饭,仔细一看那人就是方明,便走上前质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当时也觉得心里有愧,可能是孙女搞错了。”昨天上午,方明对记者说,“公安局后来又来调查,好几个老师证明他们那天中午和侯老师在一起,他没有作案时间和空间。”
但在两周后的12月25日,此事出现了转折。
那天上午9点钟左右,校长走到教室门口,把正在上课的侯圣高叫了出来,“派出所让我们过去一趟。”到了派出所,侯圣高很快被另一辆警车带到舒城县公安局。他这才知道,上一次询问时,民警从他指尖提取的血样成分,同样出现在芳芳的下体。
有受害人指认,有DNA的重要证据,警方将他刑事拘留。
六安警方道歉
侯圣高被拘,亲戚们都赶到侯家,远在浙江的儿子也匆忙赶回。大家不相信侯圣高能干出这种事,作为最重要的定案证据,他们要求重新鉴定DNA。
去年12月31日,警方在看守所里重新提取了侯圣高的血样,并连同芳芳的血样、下体擦拭物一起送到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进行DNA检验。今年1月9日,省公安厅给出的初步鉴定意见是,芳芳下体擦拭物中未见侯圣高的DNA成分。次日,侯圣高从看守所里被放了出来,警方对其监视居住。
之后半个多月,六安市公安局DNA实验室再次检验发现,与省公安厅鉴定结果一致。舒城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发现,不存在案件事实,遂决定“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并撤销此案。
DNA鉴定为何失误?六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首次在DNA实验室内检验的过程中,芳芳下体的擦拭物和侯圣高的血样放置的距离较近,加上两份物质检验的时间间隔较短,“而侯圣高的血样比较新鲜,它很可能是挥发到擦拭物中,而DNA实验污染导致检验结果出现偏差。”
该负责人说,对此次检验过程中的失误与偏差给当事人带来的各种损害,他们诚挚道歉,今后将引以为戒,更加细致准确地做好每一次检验鉴定工作。
目前,六安市相关部门正在和侯圣高商谈赔偿事宜。(文中方明、芳芳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