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召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本市将首次对公共交通、超高层楼宇、老旧居民住宅、商(市)场、医院、学校等六类高风险场所使用的6278台高风险电梯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电梯投诉
占投诉总量四成多
截至今年3月底,在特种设备中,电梯数量增长最快,共增加16033台。然而去年,质监局受理的特种设备类投诉举报共1125起,其中电梯类投诉举报1056起,占全局各类投诉举报总量44%,其中电梯发生故障影响电梯使用的投诉举报617起,占电梯投诉举报总量的58%。
经分析,“维护保养不到位、零部件更换不及时”是导致电梯故障的主要原因,电梯可靠性、舒适性是公众对电梯在安全性基础上的更高要求。
>>涉氨管道
逾期未检一律停用
针对去年吉林、上海发生的涉氨冷库爆炸事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压力管道纳入全过程安全监察制度监管。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李亮华介绍,涉氨管道专项治理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定期检验和使用登记工作,逾期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
此外,还将开展气瓶流装环节专项治理,严查违法充装行为,重点检查充装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及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的行为。
>>风险评估
以地铁电梯为重点
今年,本市将首次对公共交通、超高层楼宇、老旧居民住宅、商(市)场、医院、学校等六类高风险场所使用的6278台高风险电梯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其中,以地铁电梯为重点,扩大电梯物联网应用试点范围。目前,除东城2000台电梯“黑匣子”已完成内部验收外,在顺义、通州、海淀、石景山等区县都在研究物联网技术。2016年底,还要完成3000台物联网电梯的安装。
>>设备违规
最高罚款30万元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邢磊介绍,今年,本市要预防和减少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监督检查普遍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的“四不两直”方法,开展突击检查,将检查过程、结果予以公示。
按照规定,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将被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或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将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