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全国发生多起官员宴请喝酒致死案

2014年04月17日 09:35   来源:中央电视台   官场酒局 喝的不是酒 是“局”!

  今天要关注的事件可以说再次触痛了我们大家的神经,因为又是一起官员和饮酒相关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又有一批因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而被免职通报的领导干部。这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先通过一个短片一起去了解。

  对于33岁的钟某来说,一次接风宴却成了他生命的终点,而这一天,也是他到来宾市迁江镇上任副镇长报道的第一天。广西来宾市新宾区委4月14日对外通报称,认定4月9日中午在迁江镇政府饭堂参与饮酒的7名科级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一律按照有序程序,先行给予免职处理。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委宣传部 工作人员:

  经调查,9日上午10点,兴宾区委组织部两名干部送钟某到该镇报到,并于11点10分左右离开,午餐时因有市区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到该镇调研检查指导工作,镇里安排在饭堂接待。在用餐过程中上米酒,钟某也饮了酒,中午午餐后,该镇派司机把钟某送回来宾城区家中休息,(4月)10日6点的时候,其亲属发现钟某出现异常,立即报110和120,120赶到后发现钟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究竟喝了多少米酒?副镇长的去世是否与喝酒有关?因家属不同意尸检,如今还没有定论。记者了解到,7名被免职的干部,包括迁江镇两名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兼副镇长、迁江镇驻大理办事处主任,以及兴宾区文体局的一名副局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名副局长。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委宣传部 工作人员:

  事发当日,区纪委组织部立即组成两个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兴宾区长带领相关领导到死者家中慰问,(4月)14日下午,兴宾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就此事进行了通报,下一步将加大对干部教育管理力度,各级干部务必时时处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关于这位去世的副镇长,我们查到了一些公开的信息,1981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新宾区招商局副局长等职。在来宾党建网上我们找到了他生前发表的一篇文章,讲述自己当助兴农村指导员的第一件事,拿出自己的积蓄,为村小学捐赠树苗。他写到,为乡村做一件很小的事情都意义非凡,那一年他刚刚25岁。

  主持人:

  非常的可惜,这个死去的副镇长只有33岁,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无论如何来说都是一个悲剧。那么对于这样的一起事件,最新的处理结果,我们看到前天上午,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委已经召开了常委会,宣布了以下的决定。第一就是从严处理违纪干部,对参与饮酒的领导干部,一律按照有关的程序,先行给予免职处理。第二就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第三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已经开了一个领导干部的大会,通报了此事,而且相关的责任人已经做了深刻的检讨。

  那么回过头来再看这起事件,应该说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都是难辞其疚的。因为首先我们来看时间,4月9日周三的中午,也就是这个副镇长上任报到的第一天,正常的一个工作日中午喝酒,对公职人员来讲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再来看地点,是在镇政府的食堂里头,在食堂里吃饭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吧这个地点,但是在食堂里就能大吃大喝了吗?我们再来看参与的人员,两桌饭菜,因为当天有区里的、市里的相关领导到镇子上来调研指导工作,正好也是合二为一了,既欢迎上面来的领导,同时也是对新上任的领导接风洗尘吧。那么确定喝酒的,参与其中被免职的7名科级领导干部,已经受到了相应的处理。那么再来看看喝的酒,喝的酒是什么呢?是米酒,这个米酒的度数是20度左右,当地的农村酿制的,两三块钱一斤,应该来说度数不高,但是架不住喝的多,参与其中的这些当事人都记不清副镇长喝了多少酒,只是有人估计他喝了数斤米酒。

  我们经常说这个“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任何的政策都是要由具体的人员来执行的。对于上面来的领导,最基层的、乡一级、镇一级的普通干部,看到他们那都是“来的都是客,敬的都是神”。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今天演播室也请到了一位嘉宾,他是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的副秘书长高波,高秘书长您好!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高波:主持人好!

  主持人:可能很多人会说了,你看他们这次吃饭的地方是在内部的一个食堂,也不是在高档的酒店,而且喝的是普通的米酒,这样也算是违反了中央的八项规定吗?

  高波:我是这么看,广西的事件可以说是“一杯米酒引发的命案”。它是在错误的时间节点,以错误的接待方式,安排了一次错误的酒宴,它完全符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定要件。同时,它还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穿上“隐身衣”,到这个机关内部食堂进行违规宴请的主观故意,我们甚至可以说,性质更加恶劣。

  主持人:也就是说它是变了相的违反八项规定的一种做法?

  高波:是。

  主持人:那如果不是因为这次副镇长的醉酒死亡,没有这个事情的话,这个事在当地来说是不是就不算是一回事?就可以过去了?

  高波:不能这么看,“作风无小事,官德无小节”。有一些党员群众讲,我们的个别领导干部,“白天文明不精神,晚上精神不文明”,还存在着慵懒散奢等大大小小的作风问题,或是违纪的前兆,或是违法的苗头,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常言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那这个官员作风上的小的溃痈,它严重影响到了我们党的施政的观感指数,它甚至会影响到群众对反腐败的这个信心。

  主持人:这个事情至于相当的严重,我们就非常的好奇,因为对于这个公务接待,中央早就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了,那为什么这兴宾区,其实在7年前已经出现过相关的禁令,这股歪风还是刹不住呢?

  高波:这里边或许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制度博弈的问题;也有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吃了、喝了,不算腐败”,这样一些思想观念的问题。那么我想提醒的是,我们只有管住了“硬把子”、看住了“钱袋子”,才能真正的管住官员的“嘴皮子”,堵住酒桌上的“酒瓶子”。也就是说,要建立权力的清单,让我们的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三公经费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那么我们才堵住酒桌上的歪风邪气。

  主持人:但是很遗憾啊,高秘书长,其实我们也看到自从八项规定出来之后,虽然全国各地出台了相关的一些禁例,但是除了这个兴宾区之外,其它的很多地方也照样存在着官员滥吃滥喝的一些现象,我们继续来看接下来的这个短片。

  浏览中纪委网站不难发现,近半年来,全国各地已经发生了多起官员宴请喝酒致人猝死的事件,去年12月17日,在中纪委网站公布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中,第一起便是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的事件。画面中的这个包间便是当时付晓光喝酒的包间,据媒体采访得知,当晚付晓光一席人在此喝下的白酒,竟是用给客人倒茶的铝制水壶装满上桌的,鉴于付晓光造成的严重后果,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付晓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按免去其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政局级。

  然而付晓光事件过去才仅仅一个多月,中纪委网站又报出两次官员喝酒致人死亡事件,今年1月27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了福建三明市福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等人接受企业主宴请发生人员醉亡问题。通报指出,2013年9月9日,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会同他人,与一私营企业主商谈投资项目后接受其邀请,到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事后,一名参与聚餐的领导干部酒后突发性猝死,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统一,决定给予陈瑞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三明市副市长职务,但陈瑞喜并非福建三明当地唯一一个因喝酒致人死亡的干部,一起被中纪委通报的还有中国建设银行、沙县支行行长雷炎生等人,公款宴请客户并参与高消费娱乐引发人员死亡的问题。2013年8月13日,雷炎生等人在三明市区宴请客户并陪同高消费娱乐,合计消费8160元,事后,该行一名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突发性猝死,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中国建设银行三明市分行给予雷炎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解聘其行长职务。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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