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2014年04月17日 11:09   来源:西藏新闻网   

  据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消息,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发布了《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为切实加强拉萨市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执法新机制。根据《环境保护法》、《刑法》和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拉萨市特制定该《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建立环境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意见》中指出,在当前环境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力度持续加大的大形势下,环境违法成本低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尚难有效遏制,环境执法刚性不够、执法手段较软、强制性偏弱、威慑性不强等问题普遍存在。因此,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将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互补,增强环境执法刚性,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互动,增强环境执法合力。

  据悉,拉萨市各级环保、公安等部门将要建立环境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召集,拉萨市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环保局、公安局、监察局、法制办等部门参加,必要时还要邀请拉萨市住建局、市政市容管委会、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拉萨市环保局,该会议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定期召开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通报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以及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有关情况,并研究环境执法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拉萨市环保局要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命令、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个人,应当主动商请司法机关介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全力配合。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下一步将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对有环境污染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监管。

  各部门各司其职,增强环境执法联动合力。拉萨市公安局要积极协助配合环保执法,给予办案指导,联合开展调查。对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依法查处。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环境执法法律监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对涉嫌犯罪的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工作,借鉴内地先进经验,制定相应的规范程序。对不及时执行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后果的案件,要根据环保部门申请,实施行为保全,制止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损害进一步扩大。

  每年将公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支持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别组建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环境保护检察机构和环境保护侦查机构。同时,可以设立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驻环保工作联络机构,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交流。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环境案件专属管辖,逐步探索建设环保警察队伍的模式,推进环境执法监管体制更加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

  下一步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情况。每年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公布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形成“威慑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合法环境权益”的社会氛围。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通报执法联动工作进展,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大力宣传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对环境执法联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记者 田沙沙)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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