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园不得设"入园"考试门槛 不得收赞助费

2014年04月17日 11:08   来源:广西日报   孙妮

  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4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首次在全区层面统一发布2014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幼儿园加大公办、普惠幼儿园的招生比例,同时,幼儿不得为“入园”设定考试门槛。

  据介绍,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城区、县城的公办幼儿园,特别是自治区、市级示范幼儿园,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潜力,努力扩大招生规模,让百姓享受到“公办实惠”。同时,今年我区力推的、价格不高的多元普惠性幼儿园(民办园、企业办园、公民合作等多种方式),也应努力扩大招生规模,自治区教育部门将对实效显著的地区给予奖补。尤其鼓励示范性幼儿园集团化办园,让更多幼儿园成长为优质幼儿园,缓解入园难。

  教育部门还要求,今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对象为3-4周岁的幼儿,各地公办园要优先满足小班这个年龄阶段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满足小班幼儿入园基础上再招收托班。招生过程中,不得设定入园考试门槛,对入园幼儿或家长进行测试或者变相测试;不得巧立名目以设置特色班、兴趣班吸引招生;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应公开透明,应提前一个月以上张贴招生公告,注明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和咨询电话等。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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