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叫停楼市预售坐地起价 认购后不得擅改姓名

2014年04月17日 14:41   来源:燕赵晚报    汪洋

  京津冀一体化的利好消息,在给保定楼市带来红火的同时,也让楼市暴露出种种乱象。为此,保定市住建局、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取得预售资质的商品房不得擅自涨价,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姓名。对严重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限制其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等活动。

  只拿到土地证和规划证就售房,一周之内单价暴涨千元,甚至坐地起价,上午一个价、下午一个价,抢到房后加价五万立刻改名转售……3月下旬以来,京津冀一体化的利好消息,让保定市不温不火的楼市突然躁动起来。与此同时,保定楼市暴露出的种种乱象,也引来社会众多非议。

  为此,保定市住建局联合物价局,向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通知,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售房行为。该通知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日内,应向市物价局履行申报备案手续。备案内容需细化到每套商品房房号、建筑面积、单价、总售价等。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要重新向市住建局、物价局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商品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开发企业应当在与购房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住建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该通知规定,对存在违规预销售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保定市住建局、物价局将有关情况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土地、税收、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限制其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等活动。

  保定市房地产界人士赵先生认为,保定此举在严厉打击开发商违法违规售楼乱象的同时,也剑指囤积房源、哄抬价格、投机炒作等扰乱楼市正常秩序的行为。(记者 汪洋)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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