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2014年04月18日 09:45   来源:解放日报   

  

   记者昨天从“中国上海”网获悉,上海近日出台《上海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对各类会议的会期、规模及经费使用等作出详细规定。《办法》还明确,违反规定的将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该《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办法》同时将会议划分为一、二、三、四类。一类会议包括市党代会,市“两会”,市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代表大会等依据党章、法律法规、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定期举行的会议;二类会议是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名义召开的,要求下属区县或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委员、区县级党派团体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三类会议由各市级机关召开的,要求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会议;四类会议是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办法》规定,各市级机关召开会议应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各市级机关应严格控制会议会期。其中提到一类、二类会议会期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三类、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疏散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同时,会议规模也要严格控制。一类会议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二类会议规模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全市性会议一般不得超过300人,其他业务性会议一般不得超过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各市级机关召开会议应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费开支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会议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660元,其中住宿费400元、伙食费150元、其他费用110元,各项费用之间可调剂使用。二类会议(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三、四类会议(每人每天)不超过450元。

  《办法》还规定,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区县转嫁或摊派。各市级机关会议费支付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办法》还明确了公示制度。各市级机关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办法》还明确,各市级机关应严格执行会议住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专门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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