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取4·10海南省学生春游伤亡事故教训,我省原则上禁止中小学校集体组织春游等活动。”4月16日,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说。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还将加强学生防溺水、学生饮食、消防安全以及校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介绍,16日,省教育厅发文严格要求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吸取4月10日海南省学生春游交通伤亡事故教训,树立“学生安全责任重于天”的意识。组织集体活动务必做到安全防范靠前一步,严格审批管理。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组织春游、运动会、参观考察、社会实践等外出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详尽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组织者和责任人、参加人数、活动纪律、行动路线、车辆安排、就餐方式、联络办法及紧急事件处理安全预案等,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学校主管部门报批,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坚持“谁组织、谁批准、谁负责”原则。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光盘、挂图、卡片等安全教育资源,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同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六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及家访,告知家长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监护责任。
要保持学生食堂环境和食品加工操作卫生,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物留样等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事件发生。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要严格执行食品准入规定,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尚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的学校(幼儿园)、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尽快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资格。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