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技系统系列腐败案涉案人数已超50人

2014年04月22日 09:18   来源:广州日报   

  广东科技系统系列腐败案追踪:

  广东科技系统多名官员纷纷落马,不断刷新涉案人员数字已超50人。这场近年来“涉案人数最多、涉案范围最广、涉案金额最大”的科技领域系列案件令人震惊。

  涉案多为“高官”“高知”

  去年以来,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原局长谢学宁、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副厅长王可炜、党组副书记张明等科技系统官员接连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与一般案件相比,科技系统的涉案人员多为“高官”“高知”。广州市纪委统计,广州市科技信息系统违纪违法系列案件共涉及45人,涉案人员多为科信、发改、人社、卫生等掌握科技信息资源调配权的单位和部门,其中“一把手”有10人,占58.8%。具有博士学位的占29%,涉案企业负责人中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资格的也占到29%。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与科技部门之间还有一群身份特殊的“科技中介”,专门负责牵线搭桥,拉拢贪腐。当企业获得科技专项资金或政策扶持后,会按照一定比例给“科技中介”支付“咨询费”,“科技中介”再拿出部分“反哺”科技官员。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披露,广东省科技厅干部郭丹丹下海经商后,成立了广州市德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法人代表。该公司按照委托企业所申报专项资金的20%至50%收取“服务费”,帮助企业向多人行贿,金额达100多万元。广州市科信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原主任科员曾国兵离职后成立了科技咨询公司,为取得市科信局软件和信息服务处处长张实的支持,向张实的情妇杨旎贿送了公司干股。佛山科技系统曝出的腐败窝案、串案显示,有科技局内部人员涉嫌通过伪造事项申请材料帮企业骗取政府科技补贴。

  资金管理暗藏“专业欺骗”

  由于科研经费掌握在多部门手里,会“跑”的“一人盖三床被”,不会“跑”“多人没被盖”,暗藏三大“专业欺骗”:

  “给谁不给谁”权力说了算

  “审批”即“权力”,自由裁量权过大是科技系统的显著问题。在广州市科信局原来的19个处室中,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就有14个。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部门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又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权力设置过于集中,办管不分、管监不分,各自为政,能否立项基本上由处室和分管领导确定,缺乏必要的分权与制衡。

  信息不公开 外行只能看热闹

  据办案人员介绍,腐败行为主要集中在科技资金的使用分配以及信息工程的立项发包等环节。这些环节普遍存在信息不公开、申报手续不规范等问题。有的项目申报时间过短,有的项目公布的申报手续、申报材料等具体事项不够明确,“企业”无从下手,往往不得不寻求科技管理部门公职人员或中介机构的帮助。

  内部监管流于形式,外部监督缺位

  业内人士认为,资金拨付后也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重立项,轻管理”不仅给了项目承担单位带来较大的利益支配空间,也为行贿受贿提供了条件。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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