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有媒体报道了“渭南临渭区300多商户平摊路灯费替政府买单13年”的情况。今天(4月22日),渭南市临渭区委宣传部回复称,已经停止向集镇商户收取路灯管理费、维修费和电费,并将尽快落实费用分配问题。
4月18日,有媒体报道,渭南临渭区故市镇300多商户平摊路灯费,已经平摊了13年,商户每个月的电费都比单子上的实际用电高了许多,在故市镇开超市的浙江商人甚至发现,自己三个月就多交了4401.6元的电费。
4月22日,渭南市临渭区委宣传部给出回复,承诺已经停止向商户收取路灯电费,并责成故市镇对2001年镇政府下发的关于《集镇路灯管理办法》的通知予以清理。
渭南市临渭区要求镇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集镇路灯管理费、维修费和电费,确保集镇路灯正常使用;要求镇领导和供电所领导从4月19日开始带队深入商户走访,向商户解释和说明情况。
另外,渭南市临渭区还责成渭南市城郊农电管理中心以这次事件为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调查,逐一排查代收各类费用事项。目前,渭南市城郊农电管理中心已经落实。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