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的居民蒋阿姨在第一道三眼峪大坝前轻轻一抽,石块便带着泥土脱落。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摄
近日,有关甘肃省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的报道引发网友热议。他们认为,应该针对此事件进行追查,看天灾背后是否确实存在人祸因素,特别是应该彻查其背后是否有贪污和腐败,是否应该有官员为此承担责任。报道称,在2010年8月发生的夺去1700多条生命的泥石流灾害中,当时刚建完的4道大坝被冲毁,这些“豆腐渣工程”不仅没能发挥作用,反而带来更大灾难,但至今却没有官员为此负责。昨天,舟曲县政府对此作出回应。
媒体报道
大坝有质量问题
此前媒体报道称,在舟曲泥石流受灾严重的三眼峪排洪沟上游,灾前刚建完的4道拦洪坝存在质量问题,在1号坝的残体,“内部堆着石块、沙砾,稍微用些力便可徒手抽出石块。”而根据受灾群众的讲述,他们在灾前就发现大坝有质量问题,但多次反映均无人理会,在灾后提出对大坝建材进行强度试验也没有实现。在灾后追责过程中,该项目负责人获刑但县领导无人担责。获刑的项目负责人认为自己是“替罪羊”,因为工程计划投资为900万元,但最终拿到手的只有100万元,才使工程质量缩水。
舟曲县回应
工程当时未完工
舟曲县对此回应称,灾后由国土部专家勘察论证形成的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5条成因,均显示其为自然灾害,该工程的建设与泥石流灾害无直接关系。
回应称,有关报道所说的“豆腐渣大坝”工程,实际为2008年“5·12”地震后在当地实施的三眼峪环保生态修复项目。该项目总投资969万元,经公开招投标,甘南藏族自治州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795万元的价格中标承建。截至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时,包括4座拦渣坝在内的工程尚未完工。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工程终止;按照工程进度,舟曲县共拨付给该公司工程款、征地款、项目前期费用435万元。剩余项目资金上交县财政,后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
三次下整改通知
针对群众关心的拦洪坝质量问题,当地回应称,曾针对群众反映的项目质量问题,在灾前3次下达过“整改通知单”,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陈生昌未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灾害发生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2日,判决陈生昌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自2011年8月12日起至2014年8月11日止。
称项目合理合规
不过,在承认项目质量有问题的同时,当地在回应中又称项目“合理、合规”:2010年9月,甘肃省政府派出的多部门调查组做出的正式调查结论认为,该项目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合理、合规。但该项目的拦渣坝工程设计流量为196.6立方米/秒,最大库容量为1365立方米,而灾害发生时泥石流冲出量约150万立方米,最大流量为2000立方米/秒,是该工程设计流量的10倍以上,该项目不是形成泥石流灾害的主因。
另外,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村支书遭封口”的问题,当地回应称:城关镇月圆村支书何新朝、时任东街村支书张东成在灾害中也严重受灾,按照安置方案有关规定,并经多次公示后对他们进行了安置,不存在多安置商铺及房子的问题。张东成也是在2011年按照基层村干部选拔公务员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考被录取为公务员。
媒体曝舟曲豆腐渣大坝内幕:徒手可掰开 无领导担责
2010年8月8日凌晨,位于舟曲县城东北部的三眼峪暴发泥石流,当时刚建完的4道大坝被冲毁,不仅没能发挥作用,反而带来更大灾难。
近日,京华时报记者赴舟曲泥石流发生地,探求三眼峪4道大坝如何成为豆腐渣工程的内幕。附近村民称,灾难发生前,已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但找到县环保局和县政府反映没有用。如今虽然环保局工作人员称事情已经过去了,不便和领导联系,但是这个豆腐渣大坝依然让当地村民如鲠在喉。
□现场探访
大坝内部填沙砾残体徒手可抽石
4月9日,记者来到了舟曲县城三眼峪沟内新建的追思园,远远便可看到矗立在广场上的纪念碑,纪念碑后围着一面稍呈弧形的追思墙,墙上刻着1700多名在泥石流中遇难和失踪的当地百姓的名字。
三眼峪呈“Y”字形,两条支沟交汇后,自北向南,自上而下,汇入呈东西状横贯舟曲县城的白龙江。在三眼峪沟两侧,左侧依次分布着三眼峪村、北关村、南街村,右侧则为月圆村、北街村和东街村。4月10日,来自三眼峪村的冯山松、月圆村的薛山岭和北街村的蒋阿姨等几位村民,带着记者自三眼峪底部一路向上进山。
进入三眼峪约数百米处,记者便看到一道钢筋混凝土大坝,坝体红字显示该大坝为“三眼峪主一号坝”。沿山沟继续往上爬约500米,便可见三眼峪二号坝,再上行约500米,在“Y”字交汇处,可看到大一号坝、小一号坝分别建在三眼峪左右两条支沟上。4道大坝均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坝基宽约20米,坝顶宽约10米,坝体上打着30个过水孔,底部留着过水涵道。
“这是泥石流后新修的大坝,”冯山松抚摸着大坝说,“大坝若建成这样,泥石流绝对冲不动,那1700多人就不会死!”
在三眼峪一号坝北侧约30米处是突发泥石流前所建的1号坝残体。记者现场看到,该坝西侧仅靠山体,坝体残留仅约3米,坝底宽约2米,顶部宽约80厘米,大坝外侧砌着石块,用水泥勾缝,内部却堆着石块、沙砾,稍微用些力便可徒手抽出石块,泥土碎石也随之塌下。“4道大坝都是这样做的,外面是砌着石块,用水泥勾缝,中间则装着挖掘机挖的碎石。”冯山松说。
□灾民讲述
发现大坝有问题多次反映无人理
72岁的蒋阿姨反映,是她最早发现大坝的质量有问题。2010年三四月份,大坝还在建时,她进山发现1号坝前有两三个工人正在往坝体内填沙土和碎石。2号坝处有十多个工人也是这么干。蒋阿姨将情况告知其他村民,大家来看过,“都说大坝建成豆腐渣了,我们就担心水出来,人就完了。”
村民反映,炸山取石、就地取沙是大坝建设过程中的两个最大问题。一名村民说,大坝在建时,施工方并没有另行开辟采石场,“就在三眼峪沟里开山炸石,一连炸好几天,石块够了就停止炸山,用完了再接着炸。”村民称当时大家就要求停止炸山,也找到环保局和县政府反映,但是没用。大家认为炸山松动了原本就松动的山体,就地取沙因含土过重且没有淘洗,令大坝成了豆腐渣。记者在三眼峪沟内发现一块巨石,巨石一侧还留有一个深深的洞眼,“洞很深,就是炸山取石时留下的。”冯山松称。
2010年8月8日凌晨,三眼峪东侧不远处罗家峪也发生了泥石流。罗家峪上游没建大坝,部分村民还把房子建在了河道上,“但只死了十几个人”。三眼峪村民认为,本为拦洪的大坝,因为质量问题,在泥石流发生时不仅没能发挥作用,反而带来更大灾难,“大坝其实是修成了蓄水池,第一道大坝被冲垮后,夹带泥沙、石块从高处一起泄下,为冲击下一道大坝增加了能量,最终夺走了1700多条人命。”
村支书“遭封口”强度试验被叫停
在舟曲泥石流中,受灾最重的是月圆村。月圆村支书何新朝及东街村支书张东成,曾带领灾民一起向上级部门反映大坝工程问题。村民反映,后来何新朝被以12套房子“封口”,张东成则获10套商铺及房子,人也成了公务员。
昨日下午,何新朝在电话里对记者表示,他目前已不再向上反映大坝豆腐渣工程一事,“因为政府后来建设的工程质量很好。”关于房子,他说自家原来就有4个大院子,这次一共才补偿了7套半房子,12套房子是传闻。随后,他以不便接听电话为由挂断了电话。
何新朝通过短信回应称,往事不堪回首,自己不想再提及。做公务员是自己考取的,“这也算是对自己这几年工作的肯定和回报。”
“我也曾到政府反映情况,但他们对我说,‘别再提了,要再提,明年的泥石流中将加一个人。’”薛山岭称。
据了解,自1996年开始,国家就在三眼峪实施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1998年完成了该工程的规划设计,由国家计委立项批复,其中最主要部分是建设防范工程。但实际情况为,当初设计的钢筋混凝土坝改成了浆砌石坝。
在获知4道大坝有质量问题,且均由甘南恒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建设后,薛山岭曾同受灾最重的月圆村村民跑了10多个部门反映情况,“我们从残体上取样,装了6个袋子,想让实验室做水泥强度试验,可他说没法做,样品一捏就碎,不成形,做不了。当我们建议其切削成型试验时,实验人员又透露,一是做不了,一是接到上级电话,这个试验不能做。”
□灾后追责
项目负责人获刑县领导无人担责
据甘南恒达内部一高管介绍,正是其经理陈生昌负责修建了这4道大坝。“泥石流死了这么多人,况且灾难发生前便有人找政府反映情况,没有得到解决,很多人恨陈生昌,有次在街上被人发现,差点要把他打死。”该名高管称,事发后,陈生昌还因工程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被判刑,在看守所里呆了一年。
据记者调查,2011年1月,舟曲县人民法院以陈生昌“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应当预见工程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可能导致严重后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损失,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从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以犯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判处陈生昌有期徒刑2年。
陈生昌认为泥石流为天灾,责任不在自己,提起上诉。
“工程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该高管称,大坝修建的直接责任人为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县环保局副局长杨春杰,不能只把陈生昌定位犯罪主体,而其他人均无责任。该高管称,当时是县领导行政干预定罪,为了转移民愤,拿陈生昌做了“替罪羊”。
2011年8月,经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查明,大坝存在质量问题,判陈生昌二年徒刑,缓刑3年。
4月13日,记者随村民赶到舟曲县环保局,想具体了解三眼峪大坝规划、投资及建设具体情况,但一名工作人员以该事情已经过去了,自己不清楚,不便和领导联系,也不便提供领导人的电话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工程内情
计划投资900万缩水变成百余万
该高管称,陈生昌也认为自己是个替罪羊,“让修了4道大坝,才给了100多万元,没有钱,怎能修好坝?”陈生昌是挂靠到甘肃广林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拿到了工程。据了解,此次三眼峪大坝建设工程是由甘肃省环保厅投资,计划投资金额为900余万元。该笔资金到招标时,却变成了700余万元。陈生昌拿到工程后还贷了200万元开工,“可后来,有一县领导告诉他,最多给500万元,后来又说只给300万元,最后,他才拿到了100多万元。”
该高管介绍,陈生昌拿到工程后,便将采石、取沙、水泥等工作,全部承包给了他的一名叫杨玉红(音)的亲戚。陈生昌本人也知道大坝建设质量不达标,“他曾接到整改通知书。有一天,我们看见工人直接从沟里取土弄浆,还让他们停工整改。可到后来,发整改通知、要求停工等,就成了一种形式,工地上该咋干还是咋干。”
该高管称,炸山取石、就地挖沙也是因为缺钱,“就拿沙子讲,开始是从河边拉了淘洗过的沙子,1立方米要200多元,考虑到成本,后来才直接从三眼峪沟里挖了”。
从2009年12月一直干到2010年8月,大坝完工了,种草、种树等绿化工程还没开始搞,“泥石流发生时绿化种树的坑已挖好了”。(文中姓名除陈生昌外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