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做大做强水牛奶业的意见(全文)

2014年04月25日 14:49   来源:政府网站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水牛奶业是我区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新兴产业。近几年来,我区水牛奶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当前我区水牛奶业还存在着奶水牛存栏量少、产奶总量小、单产水平低、在全国奶业中的影响力不大等问题。做大做强水牛奶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也有利于优化全国奶业结构,意义重大。为做大做强我区水牛奶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发展水牛奶业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高端水牛奶制品开发和市场开拓为抓手,强化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提高企业带动能力,提高奶水牛繁育效率和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推动奶水牛资源集聚,推动优质特色产品规模生产,把水牛奶业培育成为全区农业经济的一大新兴特色支柱产业。

  (二)基本原则。坚持企业主导,政府支持引导;坚持特色优势,确保质量取胜;坚持资源整合,提高保障能力;坚持平台建设,强化支撑能力;坚持制度创新,强化机制活力。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产奶水牛存栏4万头,水牛奶总产量达到6万吨,生鲜乳、成品乳质量标准体系基本建成,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水牛奶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0亿元,基本建成功能完善、相互衔接、管理高效的奶水牛产业体系。到2020年,产奶水牛存栏10万头左右,水牛奶总产量达到16万吨左右,鲜奶产值达到20亿元,水牛奶加工产值达到80亿元,基本建成全国水牛奶产业的“三基地、一中心”即良种水牛种源生产基地、奶水牛产业开发示范基地、水牛乳制品研发基地和水牛技术中心。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根据水牛奶业发展各环节的功能特点,结合各地发展基础,按照品种改良重点区、杂交牛集中饲养重点区、挤奶牛饲养重点区、乳制品加工重点区进行产业区域优化。全区重点建设34个品种改良重点县、16个杂交牛集中饲养重点县(场)、11个挤奶牛饲养重点县以及带动发展能力强的乳品加工重点企业。在挤奶牛饲养重点区,合理规划新鲜乳收购站,合理划定企业收奶区域,保障规范有序。

  (二)加强种源建设。一是加强关键技术的研究应用,建设广西奶水牛重点实验室和奶水牛纯种繁育场。二是进一步做好奶水牛XY性别控制冷冻精液生产与应用项目,努力实现到2015年年产奶水牛性别(X)控制冷冻精液10万支的目标。三是加快引进高产优质奶水牛品种资源,加快水牛胚胎移植产业化进程,扩大优秀群体规模,加强育种核心群建设。四是择优建设3个千头杂交母水牛集中配种饲养基地,推广应用水牛改良繁育新技术新成果。五是建立杂交母牛交易平台,推动杂交母牛向挤奶牛转化。六是推进杂交牛选育,提高奶水牛单产水平。

  (三)规范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国家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标准要求,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一是鼓励和支持企业新建10个养殖500头挤奶牛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二是扶持扩建、新建200个养殖挤奶牛50头以上规模的养殖户,每年增加1万头可挤奶母牛。三是合理布局挤奶站点、新鲜奶收购站,建设日收奶能力5吨以上的生鲜乳收购站10个,覆盖全部挤奶牛场。四是按照清洁生产和粪污减排要求,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行“牛—沼—草(作物)—牛”等生态种养模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四)提高饲草保障能力。一是推进人工草地建设、秸秆和农工副产品科学利用,加快甘蔗叶梢等秸秆饲料化利用,建设高产人工草地10万亩,年科学利用秸秆和农工副产品100万吨。二是建设饲草资源集聚平台,推进全混合日粮(TMR)加工和日粮配送,确保季节供给平衡、饲草营养全面充足。

  (五)推进产业化经营。一是在种源扩繁、杂交牛繁育、饲草加工、水牛奶加工环节扶持建设一批专业化生产企业,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二是建立健全奶农合作社、水牛奶业协会等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与农户订单合作制度、奶农参与企业二次分红制度,努力形成企业和农民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机制。

  (六)实施水牛奶品牌战略。通过建立企业严格的质量体系与政府严格的监管机制,打造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品牌,提高消费者对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一是建立健全水牛奶质量标准,建立健全HACCP、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制定水牛乳制品地方标准,建立企业供、产、销各环节的质量安全重要数据信息溯源系统及其与监管部门的互联互通,扶持和打造乳制品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大力提升水牛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建立企业收奶准入制度、生鲜奶质量第三方检测制度,强化产业各环节基础设施建设和质量监控,保障生鲜奶质量。三是开展疫病监测和净化,保障奶水牛健康。四是保障自治区、市、县三级乳制品监督检查经费,统一开展乳制品行业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定期在网站上公布水牛奶产品监督抽查结果。

  (七)强化科技支撑能力。以科技承包和聘用引进等方式,充分整合教学、科研、推广和企业等机构的科技资源和能力。强化良种纯繁、品种改良、高端产品、饲草供给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注重提高养殖户运用先进适用技术的能力。

  (八)建立社会化服务平台。建立水牛奶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服务和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地反映品种改良、杂交牛流向、水牛奶生产、收购储运、质量安全等产业动态,及时提供政策支持、技术支撑、产品营销、监督管理等服务信息,推进评估信息化。

  三、政策措施

  (一)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的优惠政策和财力支持,切实提高我区的水牛奶业发展能力。同时,从2013年起,自治区设立水牛奶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专项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奶水牛良种繁育、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新产品研发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水牛奶业发展。要通过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发展水牛奶业的积极性,推动各渠道的资金不断投入水牛奶业。

  (二)建立水牛奶产业扶持机制。将水牛奶业作为自治区农业优势产业,享受相关的产业扶持政策和奖励政策;统筹安排各部门涉及农业、加工的项目和资金,用于水牛奶业示范基地和加工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水牛奶企业纳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水牛奶企业优先评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水牛奶业所需冻精列为奶牛良种补贴范围,饲草加工机械、挤奶设备、冷链设备、清运粪设备、降温设施等机具列为农机补贴范围,大中型沼气池项目向水奶牛规模养殖场倾斜;落实奶水牛政策性保险,金融部门认可参保奶水牛保单(保险金额)的融资抵押功能。

  (三)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确定的用地政策;充分利用好自治区国有土地资源,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奶水牛养殖所需的饲草加工、集中挤奶、鲜奶冷藏、场地清洁、照明用电,按农业用电标准收费。

  (四)实行优惠税费政策。对从事养殖奶水牛(含杂交牛)、水牛奶乳品加工、饲料生产、人工种草的业主,缴纳税款确有困难需要减免的,依法定程序报批后免征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事水牛奶产品生产和加工的企业,其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水牛奶产品生产者销售的自产水牛奶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初级农产品范围的,依法免征增值税。为水牛奶生产服务的行业,提供符合条件的奶产品初加工、兽医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新鲜水牛奶的车辆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

  (五)实行奖优罚劣制度。制定水牛奶业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奖惩制度,对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及龙头企业,对科技研发创新成效突出、科技转化贡献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绩效考评结果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产业发展考核指标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把不守诚信违规的企业列入政策项目扶持“黑名单”。

  四、组织领导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负责做大做强水牛奶业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水牛奶业相关建设项目的审批。自治区财政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共同制定水牛奶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广西水牛奶业年度发展实施方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工商局、质监局以及保险、金融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水牛奶业发展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促进水牛奶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日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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