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省医改办获悉,2014年,我省大病保险将全面扩大试点范围,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确保实现制度全覆盖;新农合大病保险新增55个试点地区,试点地区数将扩大到66个,占新农合统筹地区数的75.9%。
据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基础上,对参保(合)人员住院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能够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013年,我省在合肥、芜湖、蚌埠、铜陵、六安等5市开展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定远县等11个县开展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有效减轻了试点地区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大病保险的政策阳光,2014年,我省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病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按照规定,2015年,我省大病保险将实现全省全覆盖。(通讯员 唐露露 记者 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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