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2月份,长沙市现有传销团伙约24个,外地在长沙参与传销活动的有4万余人,主要来自江苏、广西、安徽、福建、浙江、广东等17个省区。”4月28日,记者从长沙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至7月31日,长沙市工商局、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综治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集中整治一批传销严重的区县市,使重点地区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其中,岳麓区望岳街道、岳麓街道,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月湖街道、长沙县泉塘街道、浏阳市淮川街道被挂牌督办。
湖南省是全国传销活动较多的10个重点省份之一,去年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十二部委开展”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中,长沙市、永州市被挂牌督办。2013年,长沙市公安、工商等部门共组织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56次,出动执法人员7240人次,捣毁传销窝点1632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9350人。长沙市工商局分别组织查处了湖南金鼎华峰有限公司、湖南竹艺轩家纺有限公司、左明贵、张品胜组织策划传销案,湖南宅购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案等案件,处罚金300余万元。
“管好出租房主是从源头上控制传销活动的有效措施。我们要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造成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出租房主、房产中介机构予以依法从严处理。”长沙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卓精华表示,长沙市流动人口密集的街区要建立出租屋管理中心,对出租房屋做到“四清”,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数、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出租屋内所住何人、干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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