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八大社会救助将实现"一门受理"

2014年04月29日 10:59   来源:中安在线   

  国家首个《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昨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厅长吴旭军解读了该《办法》。

  谈救急:首次试点“救急难”

  省民政厅厅长吴旭军透露,我省将推荐1个市首次试点“救急难”,选择5~8个县(市、区)为省试点单位。

  据介绍,“救急难”就是政府和社会对生活突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帮助,有效防止遭遇急难的家庭陷入绝望无助的境地。

  “新颁布的《办法》填补了国家在临时救助层面的空白。”吴旭军介绍说,救助有很多种,生活救助是一种,后来又延伸到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方方面面,此次《办法》中提及的“救急难”临时救助则是新增的一种救助方式。

  谈低保:城乡标准将会一体化

  2013年,我省城乡低保月保障对象约294万人,城市标准约382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约为209元/月·人,城乡低保依然存在较大差距。那么,我省何时才能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呢?

  “1997年,国家实行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吴旭军介绍说,农村低保起步和起点标准不高,城乡之间有差距,“这几年,我们也在逐步缩小城乡低保差距,对于一些经济比较好的,农村人口比重相对小一点的城市,比如铜陵和马鞍山率先在2011年、2012年基本实现了城乡统筹;其次,我们进一步在资金的统筹和安排上加大对农村低保的支持力度。”

  吴旭军表示,我省目前正在加大低保资金的投入,力争3年内实现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谈便民:社会救助“一门受理”

  最低生活保障、受灾人员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据介绍,目前民政部门承担了社会八个大项的救助项目,全部需要申请者到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申报,对此,我省将进行改革,实现各种社会救助“一门受理”。

  “将各种社会救助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然后从同一个窗口分散出去,根据申报者提交的材料分送给各个业务处室具体办理,同时也有监督的职能,既方便群众又简化手续。”吴旭军介绍说,今年上半年将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

  此外,我省还将根据《办法》建立安徽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社会救助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等。(市场星报 叶翔 记者 赵莉)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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