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昨日傍晚对有媒体报道“限外有了明确时间表”发布紧急解释,称广州市对长期在本市指定区域或路段使用的非本市籍中小客车实施错峰出行管理是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必要配套措施,并非“限外”;而目前该项措施暂未有具体的时间表。
近日发布的《广州市关于落实公交优先加快建设公交都市的意见》提出了28项近期工作任务,其中第27项“研究探索加大个体交通需求管理措施”中关于中小客车错峰出行管理的内容,被媒体作出“限外”有了时间表的误读。
对此,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广州市已在前期多次明确表态,对长期在本市指定区域或路段使用的非本市籍中小客车实施错峰出行管理是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必要配套措施,并非“限外”。该项工作在2013年6月26日发布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57条已有明确。市有关部门正继续加强对交通运行的监测分析和有关政策的研究,目前该项措施暂无具体时间表。最终,将由市相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运行及拥堵情况,研究并适时发布实施。 (记者刘冉冉 通讯员交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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