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在网络上发帖称浙江嘉兴海宁市发生一起警车撞死老人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在事发后脱去警服逃逸。记者从浙江嘉兴警方证实,确实发生了一起涉警车交通事故,但肇事司机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调查,目前善后事宜正在处理中。
警方查明,事故发生在4月29日7时30分许,海宁市公安局盐仓派出所协警戴某持公安车辆准驾证,驾驶浙F0903警车带浙江警察学院实习生许某前往海宁市公安局进行专业实习。当车辆由南往北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前方同向行驶的一电动自行车突然左转到机动车道内,警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63岁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潘某当场死亡。
经调取120和110报警电话记录,戴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的时间分别为7点31分和7点38分。家属和部分村民情绪激动,为避免现场矛盾激化,现场处置人员随即将戴某带至长安交警中队接受调查,实习生许某则留在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处置。在死者家属见证下,戴某接受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未存在酒驾情况。后经死者家属要求,由长安镇高新区司法所介入调解,4月30日上午,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因事故车辆涉及警用车辆,为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原则,经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嘉兴市公安局指定由海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目前已进入正常处理流程。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