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64家药品企业省级医疗机构签订诚信承诺书

2014年05月04日 09:45   来源:青海日报   李欣

  记者4月30日从全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全省51家药品生产企业,94家药品经营企业和19家省级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体签订诚信承诺书,公开承诺“我的企业我负责、我的产品请放心”。

  承诺书中,药品生产企业郑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药品,绝不违法违规生产药品;严格执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认真履行对药品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和责任;保证物料、供应商资质、检验、工艺标准投料均100%合格;严格按GMP规范组织生产,严把各生产环节质量关,不合格产品绝不出厂、销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销售台账,建立健全药品召回制度。

  药品经营企业和省级医疗机构郑重承诺: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并对该体系进行监控;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商业利益服从公众利益的原则,摒弃一切损害公众健康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营药品,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建立完整、真实的药品购进和验收记录;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养护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加强药品销售票据管理,杜绝“挂靠经营”和“走票”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停止销售,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依法打造诚信的经营环境。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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