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让土地真正生金

2014年05月05日 15:51   来源:湖南日报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这就是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离”。农村改革前,农村集体土地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搞家庭联产承包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现在,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的新型农地制度,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这将有利于更好坚持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更好保障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更好用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协调发展。

  那么,我省将如何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呢?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将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对此,我们可从四个层次进行解读。

  落实集体所有权,坚持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和本位。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就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稳定农户承包权,4年内完成全省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农村集体土地应该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我省将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就是给土地上“身份证”,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长久承包经营权,让农民吃下“定心丸”。

  放活土地经营权,有序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

  我省将实行土地流转奖补政策,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全省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平台,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立农用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

  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提出规范的实施办法,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承包土地被赋予资本功能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有望变为股本、资本,农民就有望实现“家家当股东、年年有红分”。

  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做出流金淌银的“香馍馍”,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省委、省政府要求,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不能单纯为了追求土地经营规模强制农民流转土地,更不能人为“垒大户”。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个大事,涉及的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都十分复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公司和企业租赁农地,要有严格的门槛,租赁的耕地只能种地搞农业,不能改变用途,不能搞旅游度假村、 高尔夫球场、农家乐,不能盖房子搞别墅、私人会所,不能违规搞非农建设。

  短评

  做好经营流转

  让土地真正生金

  引导农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流转,是土地流转工作的基本。由于目前农村存在大面积土地撂荒现象,导致出现人地关系不协调,土地没能最大限度地提供农业产能,而有志于规模化经营的企业和农业开发大户却苦于无地可作,因此,土地经营流转便成了改变农业发展模式、提升农业效能的可取办法。

  土地经营流转给农村和农民所带来的效益是可观的,它使农村空闲农地的利用率得以提高,也让农民真正实现以地生金。但在土地经营流转中,仍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土地利用真正实现农业发展,而不是变作他途,因此,设立流转中心、交易所、有形市场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成立管理服务中心,逐步做到流转价格由市场发现,由市场决定,将是我省未来的工作重点。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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