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广州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4-2016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近期将印发实施。《工作方案》对原《广州市2012-2016年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全面提升了防治要求,以此衔接国家和省的要求。
根据《工作方案》,2017年广州市PM2.5年均浓度要下降到43微克/立方米以下,比2012年下降2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年均浓度要实现达标。
其中,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给广州市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标、PM10年均浓度达到66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氮和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以下和47微克/立方米以下;2017年全面达到省下达的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据了解,2013年,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60天,同比增加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1.2%,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除二氧化硫已达标外,二氧化氮、PM10、PM2.5等三项指标未达到国家标准,且与公众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而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到2017年,广州市PM2.5和PM10要分别下降20%和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实现达标,任务十分艰巨。
为此,《工作方案》针对工业、机动车、扬尘、油气等四大污染源,制定了 10大防治行动57条具体措施,3000多个具体项目。
10大防治行动则具体包括:优化能源及产业结构;深化火电机组及工业锅炉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船舶排气污染控制;防治扬尘污染;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及有毒气体排放污染控制;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机制;完善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发动公众参与。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