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患有癌症晚期的母亲“冲喜”,男子匆忙娶妻。孰料,婚后母亲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妻子竟也被检查出恶性肿瘤。面对双重的巨额医疗费,男子断然决定与新婚妻子离婚。近日,番禺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无力负担巨额治疗费
2011年,二十出头的王涛(均为化名)和比自己年长1岁的李娟开始了姐弟恋。2013年2月,王涛的母亲被查出患有癌症晚期。为了给母亲“冲喜”,本不打算这么早结婚的王涛在亲人的建议下,次月就跟李娟到民政局领了证,两人于当年5月举行婚礼。
未料,婚后李娟非但没有让婆婆的病情好转,自己还被查出患上了脑癌。
到了8月,李娟脑部被诊断患有原发性星形细胞瘤,随后入院治疗。根据医嘱,李娟需要进行多次化疗,每次费用约6万元。妻子和母亲同时患癌,巨额的医疗费对于月收入3000元左右的打工仔王涛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王涛为妻子支付了1万多元医疗费后就没再付过钱,夫妻俩因此产生矛盾。李娟在医院住了15天,出院后住回娘家,医疗费和生活费都由娘家支出,王涛没有照顾和过问。
两个月后,王涛将李娟告上法庭,以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诉请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辩称“感情基础薄弱”
庭审当天,李娟刚动完手术在进行化疗,没有出庭。其律师指出,李娟身患重疾,丈夫不但不给予支持,还提出离婚诉讼,是为了逃避支付巨额医疗费。丈夫王涛不负责任的表现给她的心理造成了很大伤害,不利于病情好转。且王涛仅支付了部分前期费用,后期的治疗费还需三四十万元。
对此,王涛在庭上称,自己与李娟婚前感情基础薄弱,为了安慰亲人才匆忙结婚,导致婚后才发现这是个错误的婚姻,夫妻关系再续下去只会给双方徒增伤痛。其称,自己曾于婚礼当月向妻子提出过离婚,那时她还没有检查出癌症。当时由于刚结婚不久,李娟碍于面子不同意离婚,但双方关系一直没有改善,每天还是在争吵中度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自行相识恋爱,婚后因妻子有疾病而导致不和发生争吵,双方主要因缺乏沟通而起诉离婚,并无其他重大纠纷或错误。
最终,法院判决不准王、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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