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台,规定需拆旧建新的困难户每户可获4万元补助。除国家补助外,省级财政每户配套补助5000元,市(县)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湖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地方配套资金,适当提高分类补助标准。
“今年将重点帮扶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根据《方案》,各地重点帮扶户数不得少于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25%。一般帮扶对象是指其他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一般贫困农户。2014年,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伤残军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占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总数不低于40%,基本解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危房改造。
《方案》显示,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中央、省、市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4万元,在此基础上的不足部分,省级扶贫资金和省级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依据各自政策另行予以补助,但全部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建房成本。各县市区危改办应积极主动与同级扶贫、移民等部门衔接,对接整合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
相关负责人透露,除国家补助外,省级财政每户配套补助5000元,市(县)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地方配套资金,适当提高分类补助标准。省农村信用联社应争取向提出申请的经县级审核公布的一般帮扶对象提供5000元/户的贷款。
省住建厅要求5月底前,各地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重点帮扶和整体推进政策,将2014年第一批帮扶对象落实到户,其中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市州备案。6月底前,各市州完成重点帮扶对象抽查核实,并将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省备案;各地第一批任务开工率达到50%,其中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和重点帮扶对象开工率达到60%。9月底前,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开工。11月底前,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竣工,确保危改户在春节前100%入住新居。
记者斯茅庚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