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学革新 教师由学校评聘校长采用职级制

2014年05月09日 11:19   来源:南方网   

  深圳中小学又将革新,相关征求意见稿已下发区教育局及市属中小学 

  教师:由学校评聘 校长:采用职级制 

  以往中小学教师职称由政府“评”、学校“聘”的模式,将转变为学校主导的“评聘合一”;以往一个学校对应一个校长级别的制度,也将转变为。昨日记者获悉,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配套办法》共3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到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中小学,征求各方意见。接受采访的校长、教师和专家对于学校评聘教师的政策意见不一,有校长担心与教师的关系复杂化。

  成立监督委员会负责评聘全过程 

  据悉,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共同起草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其配套的《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行办法》、《深圳市中小学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办法》。本次下发的除了3个征求意见稿,还有相应的3个起草说明。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次改革将涉及深圳普通公办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区教研单位、电化教育机构。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可概括为“评聘分离”:政府给,学校根据需要聘教师。改革后,人力资源部门将不再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评、聘均由学校主导。

  具体的做法,是由学校组建评聘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开展人才评价。评聘委员会由人员、教师代表组成,代表由全体教师投票产生,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9人。学校可探索学校、学生、家长等多元评价,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学校也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定期对全体或部分教师重新进行聘任。学校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时,鼓励开展跨校评聘,鼓励教师从优质学校向普通学校或薄弱学校流动。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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