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昆明市出台新规,改进科级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的方式。其中规定,不再以高分作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注重干部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让更多优秀人才获得提拔机会。
据悉,目前昆明有6000多名科级干部,这些基层干部是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者和落实者,是国家公务员的中坚力量,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此,昆明市委组织部近日出台的《进一步完善昆明市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再把竞争上岗作为选拔干部的唯一方式,不硬性规定竞争上岗选拔的频次和比例。
近年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一些弊端。
比如,一些正科级干部工作多年,踏实、认真,深受干部群众好评,却因在竞争上岗考试中,英语或专业成绩比别人差几分,与提拔失之交臂。同时,跨区域、跨行业公选出来的干部,由于对任职地、任职单位情况缺乏了解,工作中难免出现困难。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聚集的乡镇,公选干部“水土不服”的情况更加明显。不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听不懂当地方言,缺乏基层经验和艰苦复杂岗位的锻炼,使一些年轻干部无法胜任工作,不得不重新调整岗位。
有专家指出,由于公开选拔主要以“笔试+面试”进行,一些“考试型选手”因考试成绩很高而获得提拔,甚至出现了“考试专业户”,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类干部工作经验不丰富,工作能力不高,群众并不满意。“考试导向”冲击了“干事导向”,一些埋头苦干、基层经验丰富的人得不到提拔。
《意见》明确,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因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本单位认为需要竞争上岗的才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竞争上岗采取综合测评和民主推荐。综合测评的方式从笔试、面试、竞职演说、经历业绩评价等方式中选择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测评方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唯分数论、高分低能现象的产生。
《意见》还规定,不得跨地区或部门连续参加两个职务层次的竞争性选拔。不得在职务层次、任职年龄上连续破格参加竞争性选拔。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人选,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进行差额考察,采取票决制。从市级机关以外调入公务员,实行公开遴选。
专家认为,新规定效果如何,还需在实践中检验。(记者 张文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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