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财政厅会同江苏省经信委,下达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资金指标9164万元,对承担2013年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在规定时限内拆除相关设备、生产线并经考核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奖励。
据介绍,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推进,对实现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此次获得奖励的81家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节能(折标煤)65.2万吨、减排COD 2800吨、减排二氧化硫6400吨。相关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中“腾笼换鸟”,腾出了土地空间和环境容量,部分企业还实施了技术改造,实现了产品升级换代和工艺装备更新提档,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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