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0类考生可获中招加分 外来务工子女仍享照顾

2014年05月14日 11:06   来源:河南商报   訾利利

  昨天,郑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规定20类考生可在中招考试中享受加分照顾,比去年增加了4类,同时公布了分配生的资格认定。

  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也可享受中招加分政策,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一样享受中招分配生照顾。

  亮点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继续享受分配生照顾

  从去年开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郑州市任意一所学校,也可享受分配生照顾。今年,他们仍将享受这一政策。郑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郭女士表示,分配生涉及郑州的省级示范高中和郑州实验高中,都拿出了60%的名额给分配生。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分配生照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

  审核资格时所需的证件:学生户口簿,父母在郑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父母开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初中阶段父母一方在郑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初中入学录取通知书。

  可获中招加分的20类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侨眷考生;

  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烈士子女;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

  移民考生。

  注:以上16类不包含今年新增的4类

  四类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中招也可加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是今年新增加的可享受加分照顾的对象。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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