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办法,要求民办中学根据师资力量和面积拟定招生规模
因教学质量不错,民办初、高中成为不少学生的首选,家长也趋之若鹜。
不过,近日郑州市教育局出台《郑州市民办中学招生规模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民办中学依据在校教职工数量和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拟定招生规模。
师资方面,管理办法要求,城市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例为1∶12.5,城市初中为1∶13.5。
在校园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方面,初、高中学校征地建校,占地面积达到国家标准(租赁校园办学,占地面积达到国家标准,租期10年以上)。
生均用地面积:初、高中不少于20㎡,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工宿舍,下同):初、高中不少于10㎡。寄宿学校,初、高中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24㎡,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20㎡。
“各学校要依据在校教职工数量和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来确定招生规模。”郑州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处负责人表示。
“制定这个办法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教育、控制中学班级容量、提高教育质量、保证民办中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上处负责人说。
对此,郑州一家知名民办中学校长表示,这个政策已经沿用多年,许多要求“都是理想化的标准”。
他说,师资力量这一块,关于在校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达到要求没有问题,但是关于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这一块,达到的学校估计不多。
“你看看北京、上海,除非是新建的校区,都很难达到,这就是个理想化的数字。”他认为。
(责任编辑:徐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