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管功能再升级 对街巷违停可贴罚单有权清拖

2014年05月14日 11:40   来源:扬子晚报   

南京支路街巷违停车辆改由城管贴罚单。本报资料图片 范晓林 摄

城管队员专门用来拍违停的设备“警务通”。

  5月11日,南京车主张先生去鼓楼区许府巷取车时,发现车窗上被贴了一张“告知单”,让他奇怪的是,单据上的章居然是“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可以贴单了?面对张先生的疑惑,记者采访得知,去年7月,17条重点路段违停进行整治,城管被赋予了人行道贴单权,可从5月10日起,城管“功能”再度升级,南京全市支路街巷的违停车辆全部由城管贴罚单,且拥有支路街巷的违停清拖权。

  车主收到了城管开具的“告知单”

  张先生的这张“告知单”注明:该机动车在上述时间、地点违反了《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同时该车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现已对以上事实拍摄取证并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告知单”还提醒车主15日内前去相关交警大队处理,落章是“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面对张先生的疑惑,记者了解到,一份《市政府关于加强街巷车辆停放管理和执法的通知》中,对全市车辆违停执法的管辖权进行了明确:主次干道机动车辆违法侵占道路处罚权由公安交管部门行使,街巷机动车辆违法侵占道路处罚权依法相对集中,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主次干道、街巷的具体范围由交管会同城管部门划定并予公布。同时,城管部门还首次拥有清拖的权利和义务,主次干道车辆违停由交管清拖,而在街巷违停的机动车则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拖移。

  告知单和交警“违停单”效力相同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7月份,城管部门就被赋予了人行道贴单权,只不过针对的是17条重点路段。按照当时的规定,城管负责对人行道、人行道至沿街建筑物范围内机动车停放及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管理,指导辖区城管部门对沿街单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在人行道增设设施,对占用人行道等违规停放机动车落实贴单告知工作,通知违停车主前往交管局相关大队处理。可从今年5月10日起,城管“功能”再度升级,贴单范围延伸到了全市支路街巷。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城管部门给违停车辆所贴的就是张先生收到的“告知单”,大小和内容都与普通的交管部门交通违法行为罚单差不多,只是署名为“南京市城管局”,“告知单”上还会特意注明“请该车驾驶人前往公安交管局相关大队处理”。而且“告知单”的第二联还特别注明,“移送交警大队”。城管的“告知单”处罚都是50元,不记分,可以在车辆年检前一并前往交管部门处理。

  南京已划出512条主次干道和1244条支路街巷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城管队员抓拍支路街巷的违停车辆,目前该部门已新增抓拍设备45台。城管执法人员在街巷看到违停车辆时,会用随身携带的“抓拍通”拍取现场照片,并上传至后台,后台经初步审验后,传至交管部门进行复审,如果照片没有问题,就将录入交管部门警务平台处罚系统。这也就意味着,不管是交管部门贴的罚单还是城管部门贴的违停单,效力是一样的,最后都要录入交管部门的处罚系统。

  另据介绍,目前南京已初步划分出512条主次干道和1244条支路街巷,不过由于很多支路街巷因拆迁发生变化,交管与城管部门还会进一步调整完善主次干道和支路街巷的具体划分。

  ■特别揭秘

  城管抓拍违停有“独门武器”

  扬子晚报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由城管队员贴罚单是从今年4月份开始。“据我了解,南京各个区的停车办,在街道下面设置了停车管理站,局里还向街道下发,专门用来抓拍的设备‘警务通’。”鼓楼区宁海路街道一名城管队员告诉扬子晚报记者。

  “警务通”是个什么样的设备呢?城管队员介绍,它的外表像一个手机,但没有电话、短信之类的常规功能,只装了一个软件。发现违停现象,城管队员要分别拍下该车辆违停的现状,以及在车上贴告知单的照片,通过软件上传到系统,通过系统提供的选项,输入牌照号码,选择违停的具体情况,例如设备“主要是两个照片,上传到警务通,然后对城管部门所列举的证据,由交管部门认定,做出是否处罚的判断”。

  宁海路街道一共领到了6台这样的设备。“但现在百日整治期间,人力比较紧张,没办法安排专门人手,拿着设备到街上找违停,只能‘带着看’。”记者了解到,在宁海路街道,主要是当天上街巡查的班组,带着机器,看到了就拍下来。

  城管部门人士介绍,城管巡查违停的区域,主要是背街小巷。“因为主干道都有交警,但警力有限不可能深入到背街小巷,而城管部门巡查的范围一部分就在背街小巷,所以我们城管也主要负责这里。”

  “在此之前我们也接受了培训,能够对是否违停做一个比较准确的认定。”不过该人士强调,城管部门就是拍照举证,如何认定以及罚款的权力还是在交警部门。

  ■专家观点

  城管贴单符合“多元管理”理念

  让城管分担一部分交警工作,协助举证违停现象。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对此予以肯定。他认为,违停现象作为一种“城市病”,需要管理多元化的理念已经为公众认可。城管部门加入到管理方来,是符合这种理念的。

  “相对南京这么大,交警的人手就比较少了。光靠他们是不够的。”顾大松说,而且南京的“城市治理条理”中规定,对于严重的违停现象,市民有权拍照举证通过交警微信平台等方式,进行举报。“市民有权利举证,城管也可以加入进来。只要厘清各方权限,就对管理违停有利。”他告诉记者,在日本查处违停的职责,也不光是交警,当地有专业的私人企业,停车公司,安排专人上街找违停。(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 张可)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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