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可移动文物将有“身份证”

2014年05月15日 14:23   来源:西藏新闻网   丁文文

  西藏首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2014年工作会议昨日召开。2016年年底前,全区可移动文物“家底”将揭晓,文物档案也将建立,我区可移动文物将拥有自己的“身份证”。

  40名业务骨干专家

  组成普查专家库

  “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在我区启动以来,历时一年多,目前各地(市)普查骨干培训、可移动文物普查专家库的建立等工作已完成。接下来,我区首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将进入实质操作环节。”昨日,自治区文物鉴定中心主任洛桑扎西说。

  我区此次普查的可移动文物,包括1965年以前各时代艺术品、工艺美术品、文献资料,珍贵手稿和图书资料等。“自治区普查办组织专家制定了文物认定、命名、测量等标准,并定制了文物登记本、文物拍摄编号器和专用背景布等工作用品。”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文物局局长桑布说,自治区普查办指定40名业务骨干和专家,组成了西藏可移动文物普查专家库。

  初步摸底可移动文物

  拉萨约有数十万件

  “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拉萨市有各类文物点934处,占全区总数的22%,位居全区第一。同时,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初步摸底,拉萨市约有数十万件可移动文物,约有210处文物收藏单位。”在昨日的会议上,拉萨市市政府党组成员朱梅品坦言。

  “初步摸底的拉萨市数十万件可移动文物中,主要以佛像、唐卡为主,涵盖文献、印章、陶器、石器、玉器等。”洛桑扎西透露。

  边普查边录入

  建立文物档案

  “与全国其他城市可移动文物普查不同的是,我区在此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要携带专业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现场普查必要的工具,对可移动文物进行文物登记,并将普查到的文物数据录入电脑进行存档。”洛桑扎西说,这就意味着我区可移动文物将拥有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中记录文物名称、类别、级别、年代、质地、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包含数量、来源方式、入藏时间、藏品编号、收藏单位名称等14项基本指标项。

  “此外还将建立照片影像资料,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桑布说,此次普查将按照属地与行业相结合,单位自查申报与集中度调查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和新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原则,以国有可移动文物对象,以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范围内开展,截止到2016年年底摸清全区可移动文物“家底”。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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