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锯病脚事件折射农村医疗的三个困局
5月13日起,安徽定远县农民刘敦和自锯病脚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这起事件与2012年发生的河北保定农民自锯病腿事件如出一辙。这类“自助手术”用极端的方式展现农民对看不起病的担忧,同时,也折射出了在农民及时就医、医疗教助和新农合方面的困局。
困局之一:农民有病能拖就拖耽误及时治疗
刘敦和的病情其实并不是现在才发现的。记者采访时得知,今年春节前,刘敦和脚部就出现肿胀、疼痛,但当时仍能行走。村医到其家中给他进行输液治疗后,建议其到县医院检查,但是刘敦和称其没有新农合无钱看病因此未能及时就诊检查。
记者采访时还了解到,基层干部到其家中探访时曾给了他几百元钱让他去看病,但是他并未重视病情,把钱用于买酒了。随后,病情越来越严重,就发生了自锯双脚的惨剧。
主治医生杨世友告诉记者,刘敦和的病被诊断为脉管炎,这是一种常见病,在发病初期如果能对症治疗,会很容易控制,完全不至于发展到双脚坏死的地步。
一些基层医疗工作者表示,抛开自锯病脚这种极端行为不谈,刘敦和有病不及时医治的情况在农村很普遍。很多农民拿小病不当回事,有的感冒发烧都不去医院,就干挺着或用点土办法。很多病情就是因为在先期耽搁了,未能得到及时治疗而恶化。
困局之二:医疗救助多是被动补漏
刘敦和事件发生后,当地乡政府给予了及时的救助,为其办理了“五保”和残疾补助,并在县残联申请了免费的义肢。但此事也引起了对医疗救助的反思,在网上有一些微博认为,类似的事件中,救济总在曝光后,说明救助“反射弧”的迟钝。
安徽定远相关方面经调查认为,刘敦和自断双脚系自己耽误治疗造成,在其生病初期没有重视,其家人明知道其“脑子不清楚”,但对其疏于照顾,没有及时带他去看病,也没有将这些情况反馈给当地政府,最终造成其在等待了数月之后自残。当地政府对其悲剧的发生感到很痛心,但是也无能为力阻止。
一些网友对于政府回应“这是一起无能为力的极端个案”并不认可,他们呼吁要解剖极端个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记者走访了解到,刘敦和患病期间,唯一在其发病初期了解其病情的当地村诊所医生,并没有及时跟进刘敦和的病情,也没有将其情况上报给政府部门或上级卫生机构。
一些网民建议,在当前农民及时就医意识相对较差的背景下,对基层政府和医疗机构来说,亟须完善摸底上报机制,以便能主动积极地开展医疗救助而非被动补漏
困局之三:新农合如何让更多农民接受?
刘敦和事件中,新农合的问题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刘敦和此前办理过新农合,每年交70元,但自己觉得没有得病是浪费就不再交了。
安徽省农合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刘敦和没有办医保还并不是其耽误治疗的主要原因,因为在此之前,有多名困难群众没有办理医保后患病,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医疗机构都是先收治后再给其补办医保并准许报销。
2012年4月,因被确诊为双下肢动脉血栓,河北保定清苑县农民郑艳良被高昂费用吓倒,自己将腿锯掉,而事实上,如果郑艳良愿意是完全可以到正规医院进行截肢手术的,而且郑艳良参加了新农合,截肢等手术属于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但家属却误以为,由于没有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
从刘敦和以及郑艳良的事件中,可以看出对于新农合,很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甚至存在认识误区。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如何培养农民的新农合意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武汉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沈阳认为,纵观一些地方的新农合医保宣传,可谓流于形式,未突出重点,也缺乏调查。地方在宣传方面,应培养农民的长期风险意识,避免以短期得失衡量参保与否从而导致大病来时无钱可医的悲剧。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负责新农合的相关部门应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走下去,针对农民进行相关程序、利害、案例等的宣传,对于极其困难的家庭,也可以探索设立专项基金金,替这类群体代为缴付新农合,但操作层面上要注意设置好程序、条件、公开等以保证公平、服众。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