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广东省政府有关会议上获悉,从5月26日起,广东将全面实施《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部署的12条改革措施,涉及“先照后证”改革,全面构建“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管理体制机制。
据悉,12条改革措施内容包括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以及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等方面内容。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广东确定的全省重点改革任务之一,自2012年起,深圳、珠海、东莞、顺德等四个市(区),在中国率先开展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四个试点市(区)2013年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幅达83.8%,远高于全省其他地区10.1%的平均增幅。
据悉,全省市场主体占有量从2012年的每万人487户增加到2013年的每万人547户。中国国务院下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吸收借鉴了广东改革试点经验。
目前相关前期改革探索的进展顺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广泛参与,积累了有益经验。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自3月1日起,省级和珠三角地区先行一步,全面实施改革,逐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目前已具备了在全省全面推开的条件。
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在会上表示,各地要全面降低工商登记准入门槛和成本,强化工商登记后续监管和信用约束监管。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