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试行办法
无证幼儿园 看看是否符合“转正”条件
为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在广西此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中,已决定把无证幼儿园也纳入到管理体制中,所有的无证园经评估后,将被划分成不同等级,成为不同级别的幼儿看护点。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那些正在举办无证幼儿园的管理者,可以申请评估,只有达到一定级别后,才能继续办学。
据了解,目前广西确实存在部分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无证幼儿园,但有些无证幼儿园,的确也解决了部分市民孩子入园的难题。因此,广西决定推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即将幼儿看护点分为A、B、C3类。A类是幼儿看护点中条件较好、有可能经过2至3年的努力达到规范办园标准的;B类为幼儿看护点中条件一般、有可能通过1至2年的努力达到A类幼儿看护点标准的;C类为存在幼儿安全与健康隐患、短期内无力进行整改的。无证的幼儿园经评估达到A类、B类标准条件的,可获幼儿看护点许可证,可以继续办学;C类看护点则会被坚决取缔。
那么,如何评估幼儿看护点的类别呢?此次自治区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该试行《办法》,对A、B、C三类看护点的申报条件作了详细要求。
目前正在举办无证幼儿园的园方,可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了解详细的评估标准,并提出书面的评估申请。自治区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今后广西会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学前教育机构公示制度,各县(市、区)公布辖区内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看护点名单,不符合规定的无证幼儿园将被清理取缔。
(责任编辑:徐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