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砸男子被拘5天、罚款3万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报道:22日,羊城晚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5月20日深圳机场不少航班因强降雨出现延误,一名孙姓男子在航班延误后打砸现场。事发后,该男子被机场警方带走并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同时,孙某因损坏设施设备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由于近期广东已进入“龙舟水”密集期,航班运行会受到雷雨天气影响,机场及公安方面呼吁旅客在航班延误时保持冷静、理性维权,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乘客倾倒餐食砸柜台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5月20日,受强降雨影响,深圳机场多个进出港航班取消,另有部分航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延误,机场方面先后启动了暴雨黄色预警和航班大面积延误三级蓝色预警。
大部分旅客对天气原因造成的延误表示理解,现场整体秩序良好。但当日下午17时至18时许,一名女性旅客倪某和一名男性旅客孙某在所乘航班因天气原因延误后情绪激动,在25号登机口打砸现场设施设备。事发后,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处置并将闹事旅客带走调查。
经查,涉事的两名乘客当日乘坐由深圳经停杭州飞往大连的航班因天气原因发生了延误。一名女乘客倪某现场情绪激动,把航空公司提供的餐食倾倒在登机口柜台上,并将电脑显示器推倒。另一名男性乘客孙某则拿起现场隔离带的柱桩打砸柜台,造成登机口柜台损坏凹陷、隔离带柱桩也严重损坏,累计造成经济损失约3万多元。受到公安的批评教育后,当事女子倪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被依法处以200元经济处罚后,被公安放行。当事男子孙某则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5天,同时,孙某因损坏设施设备,须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打砸严重或处15日拘留
近年来,旅客因航班延误而闹事事件发生率呈现上升趋势,甚至出现个别旅客冲击机坪、打砸柜台、打伤工作人员、发布虚假信息等暴力违法行为,加大了机场及航空公司现场保障难度。
据公安方面介绍,对于旅客打砸闹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分为扰乱公共秩序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两种。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对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将处以15日以下拘留。
深圳机场方面表示,由于近期已进入“龙舟水”集中期,各种程度的雷暴雨天气频频光顾深圳,加之受航路天气、流控等影响,难免会发生航班延误和取消。航班延误时,旅客不理性的维权行为不仅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甚至还可能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