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 》2014年05月23日02版 版面截图
原题:试点十地区自发自还地方债规模1092亿元
财政部22日公布了上海等10个试点地区自发自还地方债规模。报经国务院批准,自发自还债券总规模为1092亿元,其中上海126亿元、浙江137亿元、广东148亿元、深圳42亿元、江苏174亿元、山东137亿元、北京105亿元、青岛25亿元、江西143亿元、宁夏55亿元。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4年地方财政收支差额为4000亿元,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此次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自发自还地方债,是含在2014年4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内的,其余地区仍由财政部代发代还。
(责任编辑:徐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