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我省将着力整治干部“带病提拔”、建立倒查机制,并加快制定“公车改革”方案。
严查党员干部
违法违纪5类案件
根据《办法》,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
具体而言分为5类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着力整治
突击提拔、“带病提拔”
近期,中纪委通报的全国多起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存在着“带病提拔”现象,而“边腐边升、带病提拔”是长期以来的官场弊病。
《办法》明确指出,要着力整治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对违规破格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干部“带病提拔重用”、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买官卖官、弄虚作假谋取职务职级、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
规范经适房分配和退出管理
制定“公车改革”方案
《办法》指出,下一步,我省将坚决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制定《关于规范经济适用房分配和退出管理的指导意见》。
昨日《河南商报》报道的“新安县政协原副主席司机贪污案”引发社会关注,“车轮上的腐败”仍是反腐倡廉的沉疴,其背后是被人诟病的公车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公车改革”已提上我省的反腐日程。《办法》表示,我省将研究“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加快制定我省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公务灶”制度。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