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库区居民住房保障是2014年新纳入的民生工程项目,今年该项民生工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探索政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进行风险管理的新模式,已筹集资金约5000万元,为安徽省27个试点县(市、区)购买住房保险,约310万山区库区农村居民住房得到有效保障。
资金采取分级分担机制,省财政厅要求各级财政及时安排农村居民住房保险经费,定期了解掌握资金投入、拨付、使用情况,切实督促资金安排到位、投保到位、赔付到位;农房参保所需资金,由省与试点县(市、区)财政按4∶6分担,参保资金按年度投入,坚持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进一步压实市县支出责任,确保资金使用绩效;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财政部门引入竞争机制实施购买服务,选择安徽国元农业保险机构,最终招标后投保费用由原计划的20元降至16元,保险赔偿金额由8万元增加到16万元,即政府购买参保缴费仅需支付16元,最高可获得16万元的农房保险赔付费用。截至目前,全省赔付共计5.84万元,其中最大额是黄山2.66万元,其余正在核定、办理赔付过程中。对霍山县地震造成的损失,保险机构已落实5万元灾害补偿金,专项用于灾民修缮因灾损坏房屋等。
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向社会购买农房保险服务,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开辟保障民生新渠道,进一步前移保障端口,将农房保障由事后因灾重建向事前保险转移,实现农房保障多层次、多样化发展。下一步我省将完善多层次农房保险体系,逐步构建山区库区农村居民住房保险长效机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促进居民居有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