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藏自治区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14年05月27日 16:24   来源:西藏新闻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长期以来,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和自治区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截至目前,以“奖、贷、勤、助、补、免”为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我区已逐步建立健全。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教育公平和国家长治久安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农牧民群众对我区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认知,同时为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提供信息参考,现将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现行资助政策向社会各界解读如下。

  西藏自治区普通本专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高校特困新生资助政策

  1.哪些学生可以享受该政策?

  考入区内外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的农牧民特困家庭子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企业特困家庭职工子女。

  2.该政策的标准是多少?

  考入区外重点高校的本科生可获得一次性资助5000元;考入区外一般高校的本专科生可获得一次性资助4000元;考入区内高等院校的本专科生可获得一次性资助1000元。

  3.如何申请高校特困新生资助?

  农牧民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学生:

  ①区内高中、中职学校的农牧民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或学校所在地市区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高校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民政)》;内地西藏高中班的农牧民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毕业生向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内地西藏高中班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民政)》;

  ②学生本人于5月1日前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或本人低保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递交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审核,并将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企业特困家庭学生:

  ①区内高中、中职学校的企业特困家庭毕业生向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高校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工会)》;内地西藏高中班的企业特困家庭毕业生向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内地西藏高中班特困生一次性资助申请表(工会)》;

  ②学生本人于5月1日前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或本人低保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递交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审核,并将材料报家长所在单位的工会。

  二、贫困学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

  1、什么是“绿色通道”?

  各高校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哪些学生可享受“绿色通道”?

  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

  3、如何申请“绿色通道”?

  一是被录取学生如实填写随《录取通知书》一并收到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二是学生将该调查表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三是学生在入学报到时,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交至学校,即可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此表将作为今后学习中评选各项资助的重要依据。

  三、国家助学金政策

  1、什么是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的助学金。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有哪些?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标准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3000元。

  4、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

  1、什么是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有哪些?

  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5000元。

  4、如何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国家奖学金政策

  1、什么是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有哪些?

  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国家奖学金标准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8000元。

  4、国家奖学金如何评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无需学生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六、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入学报到后,可通过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标准是多少?

  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5、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如何解决?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6、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本息。

  七、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国家对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注:享受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不得同时享受我区的免费教育政策。

  八、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免费教育政策

  1、哪些学生可享受免费教育政策?

  我区计划内考入区内外高校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具体专业以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校的学生。

  2、免费教育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5600元。包括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补助2000元。

  3、如何申请免费教育?

  考入区内高校免费教育专业的学生,申请事宜由学校负责。考入区外高校的免费教育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取《免费学生报到回执单》,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填好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免费学生报到回执单》寄至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其资金统一划拨至学生所在高校,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发放至学生本人。

  注:享受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不得同时享受我区的免费教育政策;我区生源在区外高校就读的学生,已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当地同类免费政策的,不再享受我区的免费政策。

  九、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

  从2009年起,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分三年代偿完毕。

  本政策的具体落实由各部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二)非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含区内、区外高校)

  1、哪些学生可享受该政策?

  非中央部门所属的我区高校及我区生源区外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到我区基层(乡镇)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5年及以上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自治区补偿或代偿。

  2、该政策对毕业时间有何要求?

  本政策从2006年起实施,2006年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不在资助范围内。2006 -2008届高校毕业生只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从2009届高校毕业生起实施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

  3、申请该政策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毕业生经公招录取分配到我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5年及以上。

  4、补偿或代偿标准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5、如何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区内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向学校递交《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人事部门以及学校三方签署的在我区基层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区外高校毕业生和因各种原因在离校前无法提供申报材料的区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可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相关表格。区内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外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报送至各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目前,该政策正在调整中,待新政策出台后,相关要求以新政策为准。请各位家长和学生关注新政策的出台情况)

  十、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

  1、什么是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

  从2013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2、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及研究生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参军的学生,不享受该项资助。

  3、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是多少?

  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4、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如何计算?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5、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及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学校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学生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申请批准后,县级征兵办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返还学生;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退役后如何申请学费减免?

  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到学校报到后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及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十一、学费减免政策

  1、什么是学费减免政策?

  各高等院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一定比例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资金,用于对因经济条件所限,缴纳学费确实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儿、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2、如何申请学费减免?

  学生向所就读院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学校依据其申请,结合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考察,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学费减免。

  十二、勤工助学

  1、什么是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2、如何申请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3、勤工助学的时间要求?

  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4、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如何计算?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

  如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891-6326018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