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辽宁省首度公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专访了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的相关负责人,为您全面解读数据及其背后的故事。据介绍,2013年以前,全辽宁省乃至全国的城乡居民收入统计,都是城乡分开的,而此次发布的,是首次对居民整体收入数据的统计,能够反映出辽宁省居民收入分配的全貌。
变化一:找到工作的人多了
其中,今年一季度,全省整体的工资性收入3124元,同比增长了11.8%。
据分析,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可以看出各级相关部门积极促进就业,从业人数稳中有升,找到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了。同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上调,在岗职工工资保持了稳定增长。
此外,由此数据还可看出,全省农村外出务工的人数增加了,农民工的月均务工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变化二:更多人不满足“死工资”
一季度,辽宁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为1402元,增长10.4%。其中,从事制造、批发零售、运输、仓储等二三产业收入及自主创业人数增加,这些都带动了这一数据的平稳增长。
变化表明,辽宁人自主创业能力、创业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不再靠“死工资”,而更多寻求自主创业渠道创收。农村由于去年粮食获得丰收,同时今年一季度,相对去年同期农民卖粮比较集中,人均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
变化三:结婚收红包不再入账
一季度,全省居民转移净收入1182元,增长11%。财产净收入369元,增长8%。以往统计中,转移性收入包括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亲友赠送、赡养赠送、扶贫帮困等。财产性收入包括银行利息、股票、租赁等。而此次的新统计样本中,增加了城镇居民都普遍存在的报销医疗费、取暖费、单位或雇主提供的福利等实物性收入。剔除了婚丧嫁娶、一次性馈赠、赔偿、出售财产、股票等偶得性的收入。此外,农民工收入在其工作地直接统计,数据更准确。
数字咋统计出来的?
这些收入数据都是咋统计出来的呢?一系列数据能反映经济生活运行的真实走向吗?
详细:各类物品分类记账
此次全省开展城乡一体化的住户收支及生活状况的调查,在全省抽取了1.1万户家庭作为调查样本。并统一了居民收入指标的名称、分类及统计标准。
昨日,统计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一本专门的“记账本”。“账本”内容非常细致,几乎可以将居民家庭生计各个方面全部覆盖。细致到每天买几个西红柿、几个辣椒,几根芹菜。如购买了酒,必须注明是白酒、啤酒还是其他酒类。买肉也要记清是猪肉、鸡肉还是其他肉类。
抽样调查主要靠居民义务参与,但统计部门也会发放一些记账补贴。每个社区都会派驻1至2名记账指导员,统计部门会每月随访10%的记账户,进行指导、检查,并排除瞒报、虚报情况,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出新:网购支出首次入账
此次新增了“网购支出”这一项。还要按在网上购物或服务项目,在现金收支账中分项来填列。统计中还增加了问卷调查的模式,简化了记账模式,使一些从前不愿意接受每日记账的高收入家庭,在此次一体化调查抽样样本的比重提升。传统手写账本的同时,还在大连试点了“电子账本”,未来有望推行手机、电脑记账,简化记账方式。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