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8日)上午,记者从哈市召开的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启动大会上了解到,从6月15日开始,哈市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将针对3个领域14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联动执法,对引起严重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破坏环境事件,警方将立案调查。
据悉,重点打击影响公共安全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中,主要是查处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超标排放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的;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拒不改正的;走私废物、擅自进口固体废物、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的;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重点打击导致公私财产损失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中,主要是查处致使农田、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幼树死亡的;可能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重点打击重大人身伤亡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中,主要查处可能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可能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可能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此外,环保和公安部门将做好案件调查、证据收集、移送和法律适用等工作,防止“以罚代刑”。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