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辖市月CPI超3%即发物价补贴 3年发放逾14亿

2014年05月30日 09:05   来源:扬子晚报    石小磊

  每个物价涨得厉害的月份,低收入人群总能拿到一小笔物价补贴贴补家用。日前,根据国家五部委通知,省物价局、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和江苏调查总队联合对我省原有的物价补贴机制进行了部分调整,明确由各省辖市自行启动,一旦当月CPI达到3%即发放补贴,新规自7月起实施(详见右表)。

  2个变化

  明确以省辖市为单位 免得全省水平一拉低启动不了

  昨天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7月开始实施的新规定进行了解读。新规在原先我省的规定基础上变化不太大,主要是明确了以省辖市为单位,只要省辖市当月CPI达到3%,就可以启动。

  “过去我们可以按省或省辖市为单位,这次明确为市作单位。去年,我省先后有53个市按月启动了物价补贴,而如果按全省平均水平全年CPI涨幅才2.3%,明确以市为单位,也为了免得全省统一水平拉低后,达不到补贴启动条件。”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许伟介绍。

  明确补贴必须按月发放 3年来发放额已超过14亿元

  此前,我省部分市并没有在实际操作中达到按月发放补贴的要求,此次机制调整时又作了进一步明确,价格补贴按月计算、按月发放。据省物价局介绍,从2011年到2013年,我省每年发放的价格补贴分别为8亿元、3亿元和3亿元,一共超过14亿元。

  3大特点

  几率大,居民获补贴机会大大高于全国水平

  按照国家五部委要求,当CPI连续3个月均达到3%时,才启动物价补贴机制。“这样一来,即使连续3个月CPI分别为3.5%、2.9%、4.5%的高水平,也达不到发补贴的启动条件。”许伟介绍,江苏规定按月联动,显然居民有更多的机会可能拿到物价补贴。

  水平高,补贴标准高出全国一大截

  国家的规定是补贴标准为当地低保水平×月度CPI涨幅,当CPI涨幅为3%时,补贴就只有低保水平的3%。而我省的标准则高得多,即使CPI只涨了3%,也能拿到1/12,即8.3%的低保金。而且,我省还规定了超过5%时的第二档标准。

  到手快,每个月就能拿到一次贴补家用

  与国家规定的每个季度发放一次相比,江苏按每个月发放补贴,现金到达低收入居民手中的速度就快多了,可以随时补贴家用所需。

  算个账

  一旦达到启动标准能补多少钱

  这次,江苏的补贴标准没有发生变化。以南京市现行的城市低保金600元/月为例,一旦CPI涨到3%,就可以拿到50元补贴,达到5%可以拿到75元补贴。7月1日后全省各地低保金标准还将上调,届时物价补贴的基数也将水涨船高。

  最新补贴政策

  启动条件:当月CPI达到或超过3%

  补贴对象:1、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2、城市低保对象

  3、城市“三无”对象

  4、孤儿

  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6、农村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对象

  补贴标准:前5类对象补贴当月城市低保标准的1/12

  第6类农村对象补贴当月农村低保标准的1/12

  第二档标准:当CPI达到5%及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再增加50%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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