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棚户区改造补助提至3500元/户 190万居民受惠

2014年05月30日 11:06   来源:当代生活报   李望舒 陈飞燕

  广西 2013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 

  将有190万居民受惠  

  2013年-2017年,广西计划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55.71万户以上,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818个,预计可惠及居民190万人,拉动内需4449亿元……日前,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印发的《广西2013-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提出上述计划。

  根据方案,棚户区改造范围包括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含危旧房改住房)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旧住宅区等。值得一提的是,广西将加大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从2014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将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标准从2013年的2000元/户提高到3500元/户。

  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补偿向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棚户区的被征收户选择产权置换的,市、县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一定的面积优惠;原地改建的,在临时安置期间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选择实物安置的棚户区被征收户,符合办理产权条件的,按相关征收补偿政策予以办理安置住房的房屋产权。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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