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近日审议了关于2012年、2013年云南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介绍,今年4月下旬,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2012年、2013年云南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发现资金到位情况不理想、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部分地方还存在违规融资、违规担保、改变债务资金用途等问题。
调研组称,2009年中央为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年来,财政部共代云南省发行了52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云南省每年的发行额度均位居西部省区前列。其中,2012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8亿元,额度位列西部省区第二位;2013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93亿元,额度居全国第二位。
调研组称,云南省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安排重点突出,资金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公路、铁路、水利、职业教育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等领域,这些资金与中央投资、云南省预算内资金形成有效合力,进一步增强了全省财政资金的保障能力。此外,云南省财政厅及有关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将债券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绝大多数项目省级债券资金到位情况较好,项目都已开工建设,有的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
“部分州(市)和部门防范债务风险意识和偿债意识薄弱,对于如何偿还债务缺乏有效规划和保障措施,有的地方还存在违规融资、违规担保、改变债务资金用途等问题。”调研组指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调研组指出,资金到位情况不理想,部分项目资金缺口大是一个突出问题。
调研报告显示,云南省文山州富宁至那坡高速公路,批复概算投资27.13亿元,目前仅到位5.75亿元,银行贷款还没有到位。调研报告分析称,在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普遍存在银行贷款难落实的情况,资金缺口大,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有的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这是调研组指出的另一突出问题。调研组认为,有的项目省级批复和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项目资金在第四季度才下达相关州市,存在“当年资金、次年实施”的情况,不利于抢抓项目建设的黄金期。
“调研中发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调研组建议,地方政府要加强前期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债券资金;推动项目实施,为稳增长发挥积极作用;强化资金监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云南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