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遇暴雨红色预警 中小学幼儿园要停课

2014年06月04日 10:38   来源:南方日报   辛均庆

  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6月3日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的《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台风黄色以上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其间,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服从校方安排,校方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草案还规定,台风黄色以上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岗位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允许其他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安排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风避雨措施。工作人员停工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是草案的一大亮点。草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内的单位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统一规划设置加密气象观测站、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完善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网点。

  社会各界人士可将修改意见于6月20日前寄至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邮编:510080),电子邮箱:nwb@gdrd.cn,传真:020—37866836。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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